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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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消防供配电设施


4.2.1 消防配电
4.2.1.1 消防设备配电箱应有区别于其他配电箱的明显标志,不同消防设备的配电箱应有明显区分标识。配电箱上的仪表、指示灯的显示应正常,开关及控制按钮应灵活可靠。
4.2.1.2 切换备用电源的控制方式及操作程序应符合设计要求。
4.2.2 自备发电机组
4.2.2.1 发电机

4.2.2.1.1 仪表、指示灯及开关按钮等应完好,显示应正常。
4.2.2.1.2 自动启动并达到额定转速并发电的时间不应大于30s,发电机运行及输出功率、电压、频率、相位的显示均应正常。
4.2.2.1.3 机房通风设施运行正常。
4.2.2.2 储油设施
4.2.2.2.1 储油箱内的油量应能满足发电机运行3~8h的用量,油位显示应正常。
4.2.2.2.2 燃油标号应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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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XF503-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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