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2.2 采暖


12.2.1 所有工作场所严禁采用明火采暖,防酸隔焊式蓄电池室、酸室、油罐室、油处理室严禁使用敞开式电热器采暖。
12.2.2 主厂房采用发电机放热风采暖时,发电机放热风口和补风口处应设置防火阀。

 

条文说明
12.2.1 明火电炉取暖或用以熏烤受潮电气设备,容易引起火灾事故,国内某水电工程厂房曾因此引起火灾。现行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DL 5061也有严禁采用明火取暖方式的规定,故设计中严禁采用明火采暖。
       防酸隔爆式蓄电池室、酸室、油罐室及油处理室的空气中含有易燃、易爆危险物质,遇明火可能引起燃烧或爆炸。油罐室和油处理室如果有油泄漏到敞开式电热器(如电炉)上会酿成大火,水电工程厂房曾发生过由于油雾泄漏到电炉上而酿成大火的事故。故对这些生产场所规定严禁使用敞开式电热器取暖。
12.2.2 在我国北方地区,水电工程厂房采用发电机放热风采暖的实例很多,本条是对发电机放热风采暖的防火要求。发电机的放热风口和补风口设置防火阀的作用有:
      (1)采用气体灭火时,必须设置防火风门,防止灭火剂逸出而失效。
      (2)水轮发电机一旦着火,应立即关闭放热风口、补风口,避免助长火势扩大。
      (3)如果主厂房失火时,由于发电机放热风,其内部空气处于负压状态,外部火焰可能由补风口窜入发电机内,故需关闭补风口处的防火阀。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872-2014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