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5.4 史地教室


5.4.1 史地教室应附设历史教学资料储藏室、地理教学资料储藏室和陈列室或陈列廊。
5.4.2 史地教室的课桌椅布置方式宜与普通教室相同。并宜在课桌旁附设存放小地球仪等教具的小柜。教室内可设标本展示柜。在地质灾害多发地区附近的学校,史地教室标本展示柜应与墙体或楼板有可靠的固定措施。
5.4.3 史地教室设置简易天象仪时,宜设置课桌局部照明设施。
5.4.4 史地教室内应配置挂镜线。
 

条文说明
历史事件与地域划分、民族构成、自然资源分布相关,而且历史课和地理课的课时都不多,宜共用一间专用教室。部分与历史、地理背景相联系的政治时事课也可以在史地教室进行。
5.4.1 学校把与近期课程有关的挂图、岩石标本等展品在教室内、陈列室(廊)或与史地教室贴邻的走道内陈列,教学效果较好。
5.4.2 在许多学校中,小地球仪已成为必备的教学器材,故增加此条。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50099-2011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