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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语言教室


5.6.1 语言教室应附设视听教学资料储藏室。
5.6.2 中小学校设置进行情景对话表演训练的语言教室时,可采用普通教室的课桌椅,也可采用有书写功能的座椅。并应设置不小于20㎡的表演区。
5.6.3 语言教室宜采用架空地板。不架空时,应铺设可敷设电缆槽的地面垫层。
 

条文说明
5.6.2 依据外语课的新教学要求增加本条。情景对话是语言课口语教学有效的教学手段,表演区的大小取决于可同时参与表演的学生人数。20㎡可供2人~4人同时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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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5009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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