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6.4 其他


6.4.1 高、低压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器室、控制室内不应有无关的管道和线路通过。
6.4.2 有人值班的独立变电所内宜设置厕所和给、排水设施。
6.4.3 在变压器、配电装置和裸导体的正上方不应布置灯具。当在变压器室和配电室内裸导体上方布置灯具时,灯具与裸导体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1.0m,灯具不得采用吊链和软线吊装。

条文说明
6.4.1 本条规定是为了避免当其他管线损坏和检修时,影响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
6.4.2 对于有人值班的独立变电所,需要设置值班人员可使用的卫生间和给、排水设施,使其具备基本的工作条件。
6.4.3 在变压器室和配电室内裸导体上方布置灯具时,要考虑不停电更换灯泡时的人身安全。人的水平伸臂长度一般不超过0.9m,且配电室是电气专用房间,更换灯泡人员为电气工作人员,因此规定灯具与裸导体的水平净距大于1.0m是安全的。
    灯具采用吊链和软线吊装易受风吹或人为碰撞而晃动,易引发短路事故,很不安全。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2013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