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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城市变电站


7.2.1 城市变电站结构形式分类应符合表7.2.1的规定。

表7.2.1   城市变电站结构形式分类
表7.2.1   城市变电站结构形式分类

7.2.2 城市变电站按其一次侧电压等级可分为500kV、330kV、220kV、110(66)kV、35kV五类变电站。
7.2.3 城市变电站主变压器安装台(组)数宜为2台(组)~4台(组),单台(组)主变压器容量应标准化、系列化。35kV~500kV变电站主变压器单台(组)容量选择宜符合表7.2.3的规定。

表7.2.3  35kV~500kV变电站主变压器单台(组)容量表
表7.2.3  35kV~500kV变电站主变压器单台(组)容量表

7.2.4 城市变电站规划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布局相协调;
      2 应靠近负荷中心;
      3 应便于进出线;
      4 应方便交通运输;
      5 应减少对军事设施、通信设施、飞机场、领(导)航台、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等设施的影响;
      6 应避开易燃、易爆危险源和大气严重污秽区及严重盐雾区;
      7 220kV~500kV变电站的地面标高,宜高于100年一遇洪水位;35kV~110kV变电站的地面标高,宜高于50年一遇洪水位;
      8 应选择良好地质条件的地段。
7.2.5 城市变电站出口应有(2~3)个电缆进出通道,应按变电站终期规模考虑变电站及其周边路网的电缆管沟规划以满足变电站进出线要求。
7.2.6 规划新建城市变电站的结构形式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市区边缘或郊区,可采用布置紧凑、占地较少的全户外式或半户外式;
      2 在市区内宜采用全户内式或半户外式;
      3 在市中心地区可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结合绿地或广场建设全地下式或半地下式;
      4 在大、中城市的超高层公共建筑群区、中心商务区及繁华、金融商贸街区,宜采用小型户内式;可建设附建式或地下变电站。
7.2.7 城市变电站的用地面积,应按变电站最终规模预留;规划新建的35kV~500kV变电站规划用地面积控制指标宜符合表7.2.7的规定。

表7.2.7  35kV~500kV变电站规划用地面积控制指标
表7.2.7  35kV~500kV变电站规划用地面积控制指标

注:有关特高压变电站、换流站等设施建设用地,宜根据实际需求规划控制。本指标未包括厂区周围防护距离或绿化带用地,不含生活区用地。

条文说明
7.2.3 条文中对35kV以上变电站主变压器容量和台数选择的规定,主要是从考虑电网的综合效益和技术条件出发的。主变压器单台容量小、台数少,需配置变电站的数量就要增多,占地及投资则相应要增大,不经济;增加主变压器台数可提高供电可靠性,但也不宜过多,台数过多则结线复杂,发生故障时,均匀转移符合困难;单台容量过大,会造成短路容量大和变电站出线过多,不易馈出等弊病。表7.2.3中35~500kV变电站主变压器单台(组)的规定,主要是通过对国内变压器生产厂家所生产的变压器规格、容量的调查了解得出的,与现行《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中的有关要求也基本一致。
7.2.4 城市变电站是联结城网中各级电压网的中间环节,主要用以升降电压,汇集和分配电力。条文中城市变电站的规划选址规定,与国家现行标准《35kV~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GB 50059和《220kV~500kV变电站设计技术规程》DL/T 5218中选址要求基本一致。
7.2.6 条文针对深入市区规划新建的城市变电站位置所处城市地段的不同情况,分别对其结构形式的选择提出要求,分述如下:
    随着城市用电量的急剧增加,市区负荷密度的迅速提高,66kV以上高压变电站已逐渐深入市区,且布点数量越来越多。而市区用地的日趋紧张,选址困难和环保要求,使得改变变电站过去通常选用的体积大、用地多的常规户外式结构形式,减少变电站占地和加强环保措施,已成为当前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国内外实践经验表明,在不影响电网安全运行和供电可靠性的前提下,实现变电站户内化、小型化,可以达到减少占地、改善环境质量的目的。近年来,采用紧凑型布置方式的户外型、半户外型、全户内型以及与其他建筑合建的结构形式变电站在我国城市市区已得到迅速发展。变电站的建设,力求做到了与周围环境的协调,使市区变电站不仅实现了减少占地,而且还尽可能地满足城市建筑的多功能要求,使其除了作为供应电能的工业建筑外,还作为城市建筑的有机组成部分,在立面造型风格上和使用功能上,充分体现了城市未来的发展,适应城市现代化建设需要。同时,在规划建设市区变电站时还需要考虑有良好的消防措施,按照安全消防标准的有关规范规定,适当提高变电站建筑的防火等级,配置有效的安全消防装置和报警装置,妥善地解决防火、防爆、防毒气及环保等问题;
    在市中心区,尤其是在大、中城市的超高层公共建筑群区、中心商务区及繁华闹市区,土地极为珍贵,地价高昂。为了用好每一寸土地,充分发挥土地的使用价值,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国外在20世纪60年代、国内在20世纪80年代初,一些大、中城市已开始发展小型化全户内变电站,有的还与其他建筑结合建设,或建设地下变电站,多年来都积累有丰富的运行经验,如:日本东京都,在20世纪80年代共建设变电站440座,其中地下变电站为130座,约占30%,地面户内式变电站大多数都和其他建筑或公共建筑楼群相结合,采用全封闭组合电器成套配电设备,有先进的消防措施和隔声装置,并有防爆管,以防故障引起火灾。其建筑立面造型,甚至色彩都考虑与周围建筑的协调。我国城市(如上海、广州、武汉、重庆等)都有在市中心地区或繁华街区建设地面全户内型变电站或地下式变电站的实例,运行经验表明,不仅可行而且都取得了较显著的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如:我国南方某市规划新建的一座220kV变电站,位于商业繁荣、建筑密集的闹市中心,为了节约用地,防止环境污染,他们选用线路·变压器组简化结线方案,220kV侧不设断路器,除主变压器外,所有电气设备均布置安装在综合大楼内,变电站最终规模为3×180MVA,110kV出线6回,35kV出线20回,综合大楼占地面积仅为714m2,大楼主体分为4层,一层安装35kV配电装置,二层安装110kV电缆层等,三层安装110kV六氟化硫全封闭组合电器成套配电装置,四层为控制室、会议室等,建筑物立面、色彩方面还做到了与周围建筑相协调。从投产运行后的实际效果看,无论在美观、平面布置的合理性和运行的安全稳定性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再如:南方的某一山城在市中心区新建的两座110kV变电站,一个采用国产常规设备,变电站的布置巧妙地利用了该区段狭窄复杂的高陡坡地形和地质条件,实现了内部空间合理布局和变电站内外交通流畅便捷。另一变电站引进国外小型电气设备,采用五层重叠设置。变电站有效用地面积700m2,大大节约了用地。为了发挥该变电站地块的效益,该变电站还合建了临街6层商业楼。再如:北方某地为解决市中心区负荷增长的用电需要,决定规划新建110kV变电站,然而因征地、拆迁工作困难,短期难以解决站址用地,他们利用城墙门门洞,在城墙内建设变电站,既节约了用地,又保留原有明朝城墙的风貌。
7.2.7 影响变电站占地面积的因素很多,如主结线方式、设备选型和变电站在城市中的位置等,其中以主结线方式影响最大。主结线方式包括:变电站的电压等级、进出线回路数、母线接线形式、主变压器台数和容量等。条文中表7.2.7所列(35~500)kV变电站规划用地面积控制指标,只考虑变电站围墙内的生产用地(含调相机用地),不包括职工生活用地。条文中表7.2.7所列(35~500)kV变电站规划用地面积控制指标归纳参考了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典型设计(2011年版),本次调整使规范与国网典型设计的用地指标基本一致;500kV户内、半户内站是参照北京市的城北、朝阳、海淀等站的建设实际情况选择确定。部分户内站用地面积较上一版规范有较大幅度上升,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变电站变压器台数和总容量较原来有所增加,变压器体积和进出线规模都有较大幅度上升;二是消防安全等级提高,变电站要求布置消防环形通道及泵房等设施,用地范围需适度增加。值得注意的是,变电站由于其设备布局的特性,以规则的长方形(如70m×80m、180m×200m)用地效率较高,如果是三角地等异形地块,其边角还会形成用地浪费。
    由于我国城市数量多,各城市的用地条件、经济基础、资金来源、供电管理技术水平不完全相同,规划时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选用表7.2.7的指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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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T5029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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