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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2 试验设备及装置


J.2.1 恒温水槽
    试件的老化应在可调控水温的恒温水槽中进行,恒温水槽的水温应能在40℃~100℃之间可调,且能在任一温度点上保持稳定。其水温误差不应大于0.5℃。
    注:试验用水应采用蒸馏水或去离子水,且试验用过的水不得重复使用。
J.2.2 试验机
    根据受检粘结材料的不同,选用拉力试验机或压力试验机。试验机的加荷能力,应使试件的破坏荷载处于试验机标定满负荷的20%~80%之间。试验机的示值误差不应大于1%。
J.2.3 加荷装置(包括夹持器)
    根据不同受检粘结材料所执行的剪切试验方法国家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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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55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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