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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基础资料与现状分析


第3.1.1条 基础资料应依据风景区的类型、特征和实际需要,提出相应的调查提纲和指标体系,进行统计和典型调查。
第3.1.2条 应在多学科综合考察或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取得完整、正确的现状和历史基础资料,并做到统计口径一致或具有可比性.
第3.1.3条 基础资料调查类别,应符合表3.1.3的规定:

基础资料调查类别表 表3.1.3

 

第3.1.4条 现状分析应包括:自然和历史人文特点;各种资源的类型、特征、分布及其多重性分析;资源开发利用的方向、潜力、条件与利弊;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和矛盾的分析;风景区的生态、环境、社会与区域因素等五个方面。
第3.1.5条 现状分析结果,必须明确提出风景区发展的优势与动力、矛盾与制约因素、规划对策与规划重点等三方面内容。

 

条文说明
3.1.1~3.1.3 编制风景区规划应当具备相关的自然与资源、人文与经济、旅游设施与基础工程、土地利用、建设与环境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基础资料,这是科学、合理地制定风景区规划的基本保证。由于风景区的规模和条件等差异性较大,地区性特点显明,因而,基础资料的覆盖面、繁简度、可比性的选择十分重要。应根据风景区及其所处地域的实际情况和实际需要,首先拟定出调查提纲和指标体系,用它来描述规划对象的主要特征,并据此进行统计和典型调查,以获取可靠的统计数据,实事求是地采集、筛选、存储、积累、整理并汇编。基础资料收集范围包括:文字资料、图纸资料和声像资料等。
3.1.4~3.1.5 风景区规划要实现“因地制宜地突出本风景区的特性”,两头分析将是首要的环节。由于每个风景区的自然因素很少雷同,社会生活需求和技术经济条件常有变化,因而在基础资料收集和现状分析的交错过程中,应充分重视并提取出可以构成风景区特点与个性的要素,进而分析论证诸要素在风景区规划或风景区发展中的作用与地位。在现状分析中,风景区的特点分析、资源利用多重性分析、开发利弊分析、用地矛盾分析、生态与社会分析均是经常遇到的问题。现状分析的结果,应明确提出本风景区的主要优势和发展动力、主要矛盾和制约因素、规划对策和规划重点。规划实践证明,凡是认真进行现状分析,并能事实求是的提取特点、正视矛盾,就能较好地把握风景区的特征,才有可能出现好的规划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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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作废】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GB50298-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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