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6.3 焊接质量检验和返修


6.3.1 焊接检查人员应根据设计文件、有关技术标准及焊接工艺规程要求,对现场焊接工作进行质量检查,且焊接检验工作应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纠正和处理。
6.3.2 铝合金构件焊缝应全数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前应将焊缝及其附近表面的飞溅物清除,并应标上焊工代号。
6.3.3 铝合金构件焊接返修工艺应根据焊接缺陷种类,分析缺陷产生原因制订,且应经焊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同一部位的返修次数不宜超过2次,对经过2次返修仍不合格的焊缝,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再进行返修。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规程 JGJ/T216-2010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