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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支座地震反应计算方法


6.5.1 对没有建立支座计算模型的情况,支座水平地震力Fh可按下式计算:

Fh=Wiah/g    (6.5.1)

    式中:Fh——支座水平地震力(N);
          ah——桥墩(台)顶端反应绝对加速度最大值(m/s2);
          Wi——该支座所分担到的水平惯性力所对应的上部结构重量(N)。
6.5.2 对没有建立全桥模型的情况,活动支座的滑动量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E1地震作用下混凝土梁的活动支座的滑动量可根据桥梁跨径按表6.5.2确定。

表6.5.2 活动支座的滑动量

    2 E2、E3地震作用下,活动支座的滑动量可按下列规定计算:
        1)简支梁桥和无固定支座墩的连续梁桥,活动支座的滑动量可取所在桥墩顶端位移。根据桥墩分担的上部结构重量或桥墩刚度明显不同的情况或邻近桥墩间场地条件显著不同的情况,活动支座的滑动量可取所在桥墩顶端位移的2倍。
        2)有固定支座墩的连续梁桥,活动支座的滑动量可按下式计算:

ΔD=Δgd+Δtop    (6.5.2)

    式中:△D——活动支座的滑动量(mm);
          △gd——固定墩的墩顶位移(mm);
          △top——滑动支座处的墩顶位移(mm)。

条文说明
6.5.1 本规范参考日本抗震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支座水平地震力取该支座所分担到的包含恒载和等效列车质量与桥墩顶端反应绝对加速度最大值的乘积。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谓分担的质量是指分担到的惯性力质量。如有一个固定墩的连续梁桥,固定支座顺桥向水平地震力计算时,质量应取整联恒载对应的质量;横桥向水平地震力计算时,质量应取分担的上部结构质量和等效列车质量,其中等效列车质量参照本规范条文6.3.2取值。同时,由于对活动支座的动摩擦力的认识尚有不足,本规范忽略了活动支座的动摩擦力对固定支座的影响。
6.5.2 对于E1地震作用,本规范参照日本铁道抗震规范《铁道构造物等设计标准·同解说-耐震设计(1999)》,以表格形式直接给出了设计中应采用的滑动支座滑动量的设计值。考虑到E1地震作用下结构反应的位移一般较小,故根据经验作简单规定,方便设计工作。
    对于E2、E3地震作用下,简支梁桥和无固定支座墩的连续梁桥,活动支座的滑动量可取所在下部结构的顶端位移;但在桥墩分担的上部结构重量或桥墩刚度明显不同的情况或邻近桥墩间场地条件显著不同的情况,从结构安全和设计方便考虑,活动支座的滑动量取所在桥墩顶端位移的2倍。对于有固定支座墩的连续梁桥,固定支座墩的墩顶位移对活动支座的滑动量影响较大,从结构安全和设计方便考虑,活动支座的滑动量取所在桥墩顶端位移与固定墩的墩顶位移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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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结构抗震设计规范 GB50909-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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