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4.1 一般规定


4.1.1 供热管网的运行、调节应按调度指令进行。
4.1.2 供热管网设备及附件的保温应完好。检查室内管道上应有标志,并应标明供热介质的种类和流动方向。
4.1.3 供热管网的运行维护应进行记录,并可按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执行。


条文说明
4.1.2 供热管网设备及附件的保温保持完好,目的是减少热损失,防止烫伤。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城镇供热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程 CJJ88-2014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