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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加强小型水电站(以下简称电站)管理工作,提高生产管理水平,达到电站安全、优化运行的目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总装机容量50MW及以下小型水电站的运行维护。
1.0.3 小型水电站运行与维护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1 截至2013年底,全国已建成小型水电站45000多座,总装机容量近6800万kW,年发电量2000多亿kW·h,占全国水电装机和发电量的1/3,成为国家电力供应的重要组成部分。依靠开发小型水电站,使全国1/2的地域、1/3的县市、3亿多农村人口用上了电。随着社会资本进入小型水电站开发领域,小型水电站建设蓬勃发展。如何把已建的电站管理好,提高利用率,保证安全经济运行,是我国小水电行业面临的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本规范从电站水工建筑物、金属结构、机电设备、优化运行等方面,提出运行管理的基本要求。
1.0.3 对于综合利用的大、中型水库的小型水电站,其水工建筑物:挡水、泄水、取水、输水工程的安全要求,除满足本规范要求外,还需满足大中型水工建筑物的相关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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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水电站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GB/T5096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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