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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盐渍土地区


8.4.1 盐渍土地区应按切断盐分迁移路线、保证路基稳定的原则进行排水设计。
8.4.2 盐渍土地区应查明路线经过区域盐渍土的分布范围、含盐类型和分级及地下水与地表水等情况,给排水设计提供翔实、可靠的资料。
8.4.3 下路堤采用盐渍土填筑的路段,路面表面水应采用设置拦水带、急流槽集中排放的方式排除。
8.4.4 中、强盐渍土路段,路基受到地面水或地下水影响时,填方路基应设置隔断层,挖方路基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适当超挖并回填水稳定性好的填料或设置隔断层。隔断层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1 隔断层可采用透水性材料,也可采用沥青、土工膜等不透水的材料。
    2 当采用透水性材料修筑时,其厚度不宜小于300mm,并应在隔断层顶面及底面各铺设一层反滤层。
    3 填方路段,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隔断层应设置在路床之下;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路堤隔断层应位于路面结构以下。挖方路段隔断层应在路面结构以下至少0.3m。隔断层底面应高出地表长期积水位或边沟设计水位0.2m以上。
    4 隔断层的顶面埋深应大于当地最大冻深。
8.4.5 地面排水困难、地下水位高或路侧有排、灌沟渠的路段,应在路基一侧或两侧设排碱沟,降低地下水位或截阻农业排灌渗漏水。排碱沟距路基坡脚应不小于2m,沟底应低于地表不小于1m,沟底宽不宜小于0.6m,纵坡不宜小于0.2%。无排水条件的路段,当地下水位较高时,宜设置反压护道隔水。
8.4.6 荒漠盐滩、耕地稀少的路段,可采用反压护道隔水或设置蒸发池。反压护道顶面应高出长期积水位0.5m以上。蒸发池边缘距路基坡脚宜大于10m;当蒸发池水渗流对路基有影响时,池底与四壁宜作防渗处理。
8.4.7 路侧设置取土坑时,取土坑底部应高出地下水位不小于1m,坑底横坡宜外倾2%~3%,坑边缘距路基坡脚应不小于5m。
8.4.8 通过干涸盐湖地段的低路堤可不设边沟。当盐湖地表下有饱和卤水时,宜设置排水沟和护坡道,护坡道宽度应大于2m,排水沟可与取土坑、蒸发池联合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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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排水设计规范 JTG/TD33-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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