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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多媒体设备


7.3.1 教育建筑中多媒体设备的配电设计,应满足演示式、交互式或课件式等不同设备选型的需要。
7.3.2 多媒体教室应单设配电箱,且供电容量应满足系统设备全部开通时的负荷容量。当电源电压超过额定电压的±5%时,应配备稳压电源。
7.3.3 多媒体设备的电源线与音频线、视频线应分管敷设。音频线和控制线应采用屏蔽线,并应接地。
7.3.4 设备电源插座应与音频、视频、传声器、扬声器、计算机信号、控制信号等插座统一布置。
7.3.5 基于网络的多媒体教室宜将灯光环境系统与音频、视频、网络传播等系统集中控制。

条文说明
7.3.1 媒体为媒质或媒介,是表示和传播信息的载体。根据国际电教电话咨询委员会对媒体的分类,媒体可分为感觉媒体、表示媒体、显示媒体、传输媒体和存储媒体等。多媒体是声音、图像、图形、文字、视频等各种媒体的组合。随着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教学模式的不断变革,多媒体教学迅速发展。根据教学需求和经济条件,目前教育建筑中的多媒体设备,大致可分为演示式、交互式或课件式。
    演示式多媒体设备主要适用于授课、报告、演讲等。系统组成包括:多媒体电脑、投影机、系统设备(录音机、录像机、DVD机和视频展台等),扩声设备(话筒、功率放大器、扬声器等)、智能化中央控制系统及电子书写屏及电子白板或投影屏幕等其他辅助设备。
    交互式多媒体设备基于网络环境,适用于开放式、互动式和个性化教学。系统组成除含演示式多媒体教室的所有设备,还包括学生PC、教室局域网、教学服务器和多媒体教学软件等。
    课件式多媒体设备是建立在演示式多媒体应用环境和电化教育演播厅基础上的,适用于现场直播与课件实时采集型多媒体教学环境。系统组成除含演示式多媒体教室的所有设备,还包括教学摄录编系统、压缩存储设备、多媒体播放设备和导播控制设备等。
7.3.3 多媒体设备系统有电源线、音频线和视频线及控制线。
    多媒体教室以语言扩声为主,其音频系统一般按现行国家标准《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中会议类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要求,每个座位应有足够的声压级,且声音清晰,声场均匀。多媒体教室扬声器的布置根据教室面积大小、空间高低等空间因素,可选择集中式、分散式或混合式布置。据调查,多媒体教室的混响时间对音频质量至关重要,其混响时间与教室的体积大小相关联。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规定“多媒体教室宜能容纳2个班或1个年级为宜”,而高等院校多媒体教室从几十平方米到几百平方米大小不等,综合来看,其混响时间宜为0.6s~1.2s,中、小教室一般控制在小于或等于0.8s。噪声评价值(NR),是评价噪声烦恼和危害的系数,多媒体教室的本底总噪声级应小于或等于NR35。为此,大于100m2的多媒体教室还会进行吸声处理。
    多媒体设备弱电线缆较多,为避免强电对弱电产生干扰,本条规定其电源线与音频线和视频线分管敷设,音频线和控制线采用屏蔽线并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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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31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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