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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12.3.1 教育建筑应根据其风险等级确定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防护级别。
12.3.2 教育建筑应根据安全防范管理的需要,按纵深防护的原则,确定防护周界、监视区、防护区、禁区的范围,并宜包括下列设防区域或部位:
    1 周界:建筑物周界、建筑物地面层和顶层的外墙、广场等;
    2 出入口:校园出入口、建筑物出入口、重要区域或部位的出入口、停车库(场)出入口等;
    3 通道:建筑物内主要通道、门厅、各楼层主要通道、各楼层电梯厅、楼梯等;
    4 人员密集区域:会堂、体育馆、多功能厅、宿舍、食堂、广场等;
    5 重要部位:重要的实验室、办公室、档案室及库房、财务室、信息机房、建筑设备监控室、安全技术防范控制系统控制室等。
12.3.3 教育建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可包括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和电子巡查系统等。各系统宜独立运行,并应具有应急响应功能,各系统之间可协同。
12.3.4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管理应适用于校园的安全保卫、物业管理模式;系统设计应与校园的应急预案机制相适应,并应预留与所在地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管理平台的接口。
12.3.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设计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对建筑物的周界、出入口、通道、人员密集区域和重要部位及场所等进行监控,并应针对设防区具体环境特点,设置摄像机、云台、镜头及防护罩;
    2 应具有视频探测与监视、图像显示、记录与回放等功能,且图像质量、信号压缩方式及信息存储时间应满足相应的管理要求;
    3 视频图像处理与控制模式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采用简单对应、时序切换、矩阵切换或数字视频网络交换等模式;
    4 前端摄像机宜采用主控或分控中心集中供电方式;
    5 采用全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时,应满足图像的原始完整性和实时性要求;
    6 可结合考场监控系统和远程教学系统进行设置。
12.3.6 入侵报警系统的设计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4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需对非法入侵、盗窃、破坏和抢劫等进行探测和报警的区域,宜设置入侵报警系统;
    2 系统宜独立运行,并宜具有网络接口和扩展接口;
    3 系统探测设备应根据防护需求和设防特点进行选择,并应构成点、线、面、空间或其组合的立体探测防护;
    4 系统控制设备应满足系统规模、系统功能、信号传输方式及安全管理要求,应配备输出接口,可手动或自动操作,并应以有线或无线方式报警,同时应具有防破坏报警功能。
12.3.7 出入口控制系统的设计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6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重点区域的出入口、通道和重要部位及场所宜设置出入口控制系统;
    2 幼儿园入口可设置生物辨识系统;
    3 不同出入口应设定不同的出入权限,并应对设防区域的通行对象及通行时间等进行实时控制和多级程序控制;重要出入口宜采用单出入口控制器实施一对一控制管理,在同一管理区域的多个出入口,可以采用多出入口控制器实现一个控制器对多个出入口的控制管理;
    4 系统的识别装置和执行机构应保证操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并宜具有防尾随措施。
12.3.8 电子巡查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规模较大的校园宜设置电子巡查系统,且系统应能根据校园和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要求,通过预置巡查程序和信息识读器等对保安人员巡查的工作状态进行监督、记录,并应能对意外情况及时报警;
    2 对巡查实时性要求高的建筑物,宜采用在线式电子巡查系统,其他建筑可采用离线式电子巡查系统;
    3 巡查站点应设置在建筑物主要出入口、主要通道、楼梯前室、电梯前室、重点防范部位、停车库(场)等场所或部位;
    4 系统管理主机应运用软件实现对巡查线路的设置、更改等管理,并应对未巡查、未按规定线路及时间巡查等情况进行记录、报警;
    5 在线式电子巡查系统应具有在巡查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及时报警功能,离线式电子巡查系统应采用信息识读器或其他方式,对巡查行动、状态进行监督和记录;
    6 巡查站点识读器的安装位置应隐蔽,安装高度宜距地1.3m~1.5m。
12.3.9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的规定。

条文说明
12.3.1 按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的相关规定,教育建筑一般属于普通风险对象,基本型安防设计可以满足一般教育建筑的要求。根据学校的管理要求、建设投资、使用功能等因素,如高等教育学校内有重要的科研、办公场所,需提高防护要求的,可以提高防护设计。特殊确需按高风险对象防护的建筑(或某个区域空间及具体的实物目标),如学校图书馆的珍善本书库、化学危险品库、核放射源库等,其安全防范系统的防护能力应与被防护对象自身的价值、数量及周围环境等因素综合判定的其风险等级相适应,对应的安全防范系统的配置可为一级、二级或三级。
12.3.5 第4款 摄像机供电方式有220V、24V、12V等,其中大部分摄像机采用12V、24V供电,当从分控室到室外安装摄像机距离较远,采用低压传输导致产生压降不满足供电要求时,可以在摄像机附近安装电源箱,利用220V电源变换成12V或24V接入摄像机。
12.3.6 第1款入侵报警系统按防止人身伤害和防止财产损失的原则,根据被保护对象的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设防区域和部位,选择相应的探测器进行部分或完全设防。教育建筑内可能需要设置入侵报警系统的场所有存放危险化学品、生物药品、放射源、试样、贵重仪器的实验室以及学校的重要档案室、财务出纳室、图书馆的珍善本书库房、食堂仓库、监控中心和管理中心等。
12.3.7 第1款 教育建筑内的重点区域是指因室内有重要物品或危险物品的房间,如存放危险化学品、生物药品、试样、放射源、贵重仪器的实验室以及学校的重要档案室、图书馆的珍善本书库房、信息机房、监控中心和管理中心等。
    第2款 幼儿园入口设置指纹、掌纹、虹膜等生物辨识系统,可以对接送幼儿的家长进行身份的识别与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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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31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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