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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cables of electric engineering

GB 50217-2007

主编部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8 年 4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732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17-2007,自2008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1.9、5.3.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94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OO一~二OO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85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对《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1994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1.增加了中、高压电缆芯数选择要求;
    2.增加了电缆绝缘类别选择要求,取消了粘性浸渍纸绝缘电缆的相关内容;
    3.增加了主芯截面400mm2<S≤800mm2和S>800mm2的保护地线允许最小截面选样要求;
    4.增加了大电流负荷的供电回路由多根电缆并联时对电缆截面、材质等要求;
    5.增加了电缆终端一般性选择要求;
    6.增加了直接电缆实施金属层开断并作绝缘处理内容;
    7.增加了交流系统三芯电缆的金属层接地要求;
    8.增加了城市电缆系统的电缆与管道相互间允许距离相关规定;
    9.增加了架空桥架检修通道设置要求;
  10.增加了电缆隧道安全孔设置间距要求;
  11.增加了附录B和附录F。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负责具体管埋,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风路18号,邮编:610021),以便今后修改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
    参编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 喜利得(中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李国荣 熊 涛 张天泽 齐 春 陶 勤 万里宁 王 鑫 王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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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作废】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50217-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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