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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一般规定


7.1.1 本方法适用于检测混凝土灌注桩的桩长、桩身混凝土强度、桩底沉渣厚度和桩身完整性。当采用本方法判定或鉴别桩端持力层岩土性状时,钻探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7.1.2 每根受检桩的钻芯孔数和钻孔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桩径小于1.2m的桩的钻孔数量可为1个~2个孔,桩径为1.2m~1.6m的桩的钻孔数量宜为2个孔,桩径大于1.6m的桩的钻孔数量宜为3个孔;
    2. 当钻芯孔为1个时,宜在距桩中心10cm~15cm的位置开孔;当钻芯孔为2个或2个以上时,开孔位置宜在距桩中心0.15D~0.25D范围内均匀对称布置;
    3. 对桩端持力层的钻探,每根受检桩不应少于1个孔。
7.1.3 当选择钻芯法对桩身质量、桩底沉渣、桩端持力层进行验证检测时,受检桩的钻芯孔数可为1孔。

条文说明
7.1.1 钻芯法是检测钻(冲)孔、人工挖孔等现浇混凝土灌注桩的成桩质量的一种有效手段,不受场地条件的限制,特别适用于大直径混凝土灌注桩的成桩质量检测。钻芯法检测的主要目的有四个:
    1. 检测桩身混凝土质量情况,如桩身混凝土胶结状况、有无气孔、松散或断桩等,桩身混凝土强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 桩底沉渣厚度是否符合设计或规范的要求;
    3. 桩端持力层的岩土性状(强度)和厚度是否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
    4. 施工记录桩长是否真实。
    受检桩长径比较大时,成孔的垂直度和钻芯孔的垂直度很难控制,钻芯孔容易偏离桩身,故要求受检桩桩径不宜小于800mm、长径比不宜大于30。
    桩端持力层岩土性状的准确判断直接关系到受检桩的使用安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规定:嵌岩灌注桩要求按端承桩设计,桩端以下3倍桩径范围内无软弱夹层、断裂破碎带和洞隙分布,在桩底应力扩散范围内无岩体临空面。虽然施工前已进行岩土工程勘察,但有时钻孔数量有限,对较复杂的地基条件,很难全面弄清岩石、土层的分布情况。因此,应对桩端持力层进行足够深度的钻探。
7.1.2 当钻芯孔为一个时,规定宜在距桩中心10cm~15cm的位置开孔,一是考虑导管附近的混凝土质量相对较差、不具有代表性,二是方便验证时的钻孔位置布置。
    为准确确定桩的中心点,桩头宜开挖裸露;来不及开挖或不便开挖的桩,应采用全站仪或经纬仪确定桩位中心。
7.1.3 当采用钻芯法对桩长、桩身混凝土强度、桩身局部缺陷、桩底沉渣、桩端持力层进行验证检测时,应根据具体验证的目的进行检测,不需要按本规范第7.6节进行单桩全面评价。如验证桩身混凝土强度,可将桩作为单根构件,在桩顶浅部对多桩(或单桩多孔)钻取混凝土芯样,且当抽检桩的代表性和数量符合混凝土结构检测标准的相关要求时,可推定基桩的检测批次混凝土强度。如验证桩身局部缺陷,钻进深度可控制为缺陷以下1m~2m处,对芯样混凝土质量进行评价,并应进行芯样试件抗压强度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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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JGJ106-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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