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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公共广播系统


12.5.1 会展建筑应设置公共广播系统。会议区应设置紧急广播,宜设置背景广播,可不设置业务广播,展览区应设置紧急广播和业务广播,可不设置背景广播;背景广播、业务广播和紧急广播宜合用一套广播系统;对有特殊功能要求的区域,应设置独立的专用广播系统。
12.5.2 特大型会展建筑宜采用数字化的广播系统。当特大型、大型会展建筑的展览与会议功能分区界限明确时,广播系统应采用主控-分控的管理模式,并应分别设置独立的控制室,且内部应设置独立的控制设备、独立的音源及话筒呼叫系统,并可进行独立区域的广播。
12.5.3 广播扬声器应根据区域面积、空间高度确定性能和类型。对空间较高、面积较大或混响时间长的建筑声环境场所,应采用具有高指向性控制能力的扬声器。
12.5.4 广播扬声器宜采用专业扩声设备。
12.5.5 特大型、大型会展建筑的广播系统应在高大空间建立背景噪声监测系统,且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扬声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比背景噪声高出15dB。
12.5.6 输入音源应包括背景广播的输入、业务广播的输入、紧急广播的输入。背景广播和业务广播系统配置的用于紧急广播的插播话筒,应具有对广播区域进行单选、多选或全选的操作功能,当操作所要广播的区域时,广播系统应自动中断被选区域的音乐节目。
12.5.7 广播系统的音源宜设置计算机语音合成设备,当有国际性展览要求时,宜提供两种及以上广播语言服务。
12.5.8 广播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526的有关规定,且当背景广播、业务广播及紧急广播合用一套广播系统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12.5.1 背景广播、业务广播和紧急广播合用一套广播系统时,通常的做法是前端功放分别设置,末端扬声器合用。
12.5.3 对于空间较高、面积较大或混响时间长的房间,若不考虑指向性能力问题,会导致语言清晰度明显下降。
12.5.4 考虑现代扩声系统的发展,扬声器的选择可以采用有源化或网络化的扬声器,以改善系统特性,方便整个系统设备的管理,降低系统维护管理费用。有条件的系统也可以采用单电缆传输电源、音频控制信号的产品。
12.5.5 举办展览时,噪声很高,为确保高大空间区域内人员能听清广播内容,广播系统需要根据噪声监测系统检测信号,自动进行补偿和声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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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展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33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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