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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6 分散性土


R.6.1 分散性土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收集水文、气象资料,调查土壤类型、分布、植物生长情况、土壤水和潜水状况、自然冲蚀和工程破坏情况以及分散性土的处理措施与效果。
    2 查明分散性土形成的地质背景和特征、黏土矿物成分、化学成分、结构、构造及含盐类型。
R.6.2 分散性土的判定应在野外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室内试验综合判定。
R.6.3 评价分散性土对工程的影响。
R.6.4 提出处理措施建议。
条文说明
R.6.1 分散性土是指土在遇水后即分散成原级颗粒的土,我国主要分布在西北、东北等地区。分散性土不能作为大坝、渠道的填筑料。
R.6.2 分散性土的鉴别首先以地形、地貌、岩性等宏观特征做初步判断,再以室内试验进行综合评判。目前经常采用的分散性试验包括针孔试验、孔隙水溶液试验、土块试验、双比重计试验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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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GB50487-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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