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附录C 地面车辆荷载对管道作用标准值的计算方法


C.0.1 地面车辆荷载对管道上的作用,包括地面行驶的各种车辆,其载重等级、规格型式应根据地面运行要求确定。

C.0.2 地面车辆荷载传递到埋地管道顶部的竖向压力标准值,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1 单个轮压传递到管道顶部的竖向压力标准值可按下式计算(图C.0.2-1):

 

 

3 多排轮压综合影响传递到管道顶部的竖向压力标准值,可按下式计算:

 

C.0.3 当刚性管道为整体式结构时,地面车辆荷载的影响应考虑结构的整体作用,此时作用在管道上的竖向压力标准值可按下式计算(图C.0.3):

 

C.0.4 当地面设有刚性混凝土路面时,一般可不计地面车辆轮压对下部埋设管道的影响,但应计算路基施工时运料车辆和碾压机械的轮压作用影响,计算公式同(C.0.2-1)或(C.0.2-2)。

C.0.5 地面运行车辆的载重、车轮布局、运行排列等规定,应按行业标准《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J 021的规定采用。

条文说明
本附录的内容保持原规范的各项规定。仅对整体式结构的刚性管道(一般指钢筋混凝土或预应力混凝土管道),附录规定了由车辆荷载作用在管道上的竖向压力,可通过结构的整体性,从管顶沿结构进行再扩散,使扩散范围内的管道结构共同来承担地面车辆荷载的作用,充分体现结构的整体作用。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 GB50332-2002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