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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活性污泥法


Ⅰ 一般规定

6.6.1 根据去除碳源污染物、脱氮、除磷、好氧污泥稳定等不同要求和外部环境条件,选择适宜的活性污泥处理工艺。
6.6.2 根据可能发生的运行条件,设置不同运行方案。
6.6.3 生物反应池的超高,当采用鼓风曝气时为0.5m~1.0m;当采用机械曝气时,其设备操作平台宜高出设计水面0.8m~1.2m。
6.6.4 污水中含有大量产生泡沫的表面活性剂时,应有除泡沫措施。
6.6.5 每组生物反应池在有效水深一半处宜设置放水管。
6.6.6 廊道式生物反应池的池宽与有效水深之比宜采用1:1~2:1。有效水深应结合流程设计、地质条件、供氧设施类型和选用风机压力等因素确定,可采用4.0m~6.0m。在条件许可时,水深尚可加大。
6.6.7 生物反应池中的好氧区(池),采用鼓风曝气器时,处理每立方米污水的供气量不应小于3m3。好氧区采用机械曝气器时,混合全池污水所需功率不宜小于25W/m3;氧化沟不宜小于15W/m3。缺氧区(池)、厌氧区(池)应采用机械搅拌,混合功率宜采用2W/m3~8W/m3。机械搅拌器布置的间距、位置,应根据试验资料确定。
6.6.8 生物反应池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冬季低水温对去除碳源污染物、脱氮和除磷的影响,必要时可采取降低负荷、增长泥龄、调整厌氧区(池)及缺氧区(池)水力停留时间和保温或增温等措施。
6.6.9 原污水、回流污泥进入生物反应池的厌氧区(池)、缺氧区(池)时,宜采用淹没入流方式。

Ⅱ 传统活性污泥法

6.6.10 处理城镇污水的生物反应池的主要设计参数,可按表6.6.10的规定取值。

表6.6.10 传统活性污泥法去除碳源污染物的主要设计参数
表6.6.10 传统活性污泥法去除碳源污染物的主要设计参数

6.6.11 当以去除碳源污染物为主时,生物反应池的容积,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1 按污泥负荷计算:

 2 按污泥泥龄计算:

式中:V——生物反应池容积(m3);
          So——生物反应池进水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Se——生物反应池出水五日生化需氧量(mg/L)(当去除率大于90%时可不计入);
          Q——生物反应池的设计流量(m3/h);
          Ls——生物反应池五日生化需氧量污泥负荷[kgBOD5/(kgMLSS·d)];
          X——生物反应池内混合液悬浮固体平均浓度(gMLSS/L);
          Y——污泥产率系数(kgVSS/kgBOD5),宜根据试验资料确定,无试验资料时,一般取0.4~0.8;
          Xv——生物反应池内混合液挥发性悬浮固体平均浓度(gMLVSS/L);
          θc——污泥泥龄(d),其数值为0.2~15;
          Kd——衰减系数(d-1),20℃的数值为0.04~0.075。
6.6.12 衰减系数Kd值应以当地冬季和夏季的污水温度进行修正,并按下式计算:

式中:KdT——T℃时的衰减系数(d-1);
          Kd20——20℃时的衰减系数(d-1);
          T——设计温度(℃);
          θT——温度系数,采用1.02~1.06。
6.6.13 生物反应池的始端可设缺氧或厌氧选择区(池),水力停留时间宜采用0.5h~1.0h。
6.6.14 阶段曝气生物反应池宜采取在生物反应池始端1/2~3/4的总长度内设置多个进水口。
6.6.15 吸附再生生物反应池的吸附区和再生区可在一个反应池内,也可分别由两个反应池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吸附区的容积,不应小于生物反应池总容积的1/4,吸附区的停留时间不应小于0.5h。
    2 当吸附区和再生区在一个反应池内时,沿生物反应池长度方向应设置多个进水口;进水口的位置应适应吸附区和再生区不同容积比例的需要;进水口的尺寸应按通过全部流量计算。
6.6.16 完全混合生物反应池可分为合建式和分建式。合建式生物反应池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生物反应池宜采用圆形,曝气区的有效容积应包括导流区部分。
    2 沉淀区的表面水力负荷宜为0.5m3/(m2·h)~1.0m3/(m2·h)。

Ⅲ 生物脱氮、除磷

6.6.17 进入生物脱氮、除磷系统的污水,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脱氮时,污水中的五日生化需氧量与总凯氏氮之比宜大于4。
    2 除磷时,污水中的五日生化需氧量与总磷之比宜大于17。
    3 同时脱氮、除磷时,宜同时满足前两款的要求。
    4 好氧区(池)剩余总碱度宜大于70mg/L(以CaCO3计),当进水碱度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增加碱度的措施。
6.6.18 当仅需脱氮时,宜采用缺氧/好氧法(ANO法)。
    1 生物反应池的容积,按本规范第6.6.11条所列公式计算时,反应池中缺氧区(池)的水力停留时间宜为0.5h~3h。
    2 生物反应池的容积,采用硝化、反硝化动力学计算时,按下列规定计算。
        1)缺氧区(池)容积,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Vn——缺氧区(池)容积(m3);
          Q——生物反应池的设计流量(m3/d);
          X——生物反应池内混合液悬浮固体平均浓度(gMLSS/L);
          Nk——生物反应池进水总凯氏氮浓度(mg/L);
          Nte——生物反应池出水总氮浓度(mg/L);
          △Xv——排出生物反应池系统的微生物量(kgMLVSS/d);
          Kde——脱氮速率[(kgNO3-N)/(kgMLSS·d)],宜根据试验资料确定。无试验资料时,20℃的Kde值可采用0.03~0.06(kgNO3-N)/(kgMLSS·d),并按本规范公式(6.6.18-2)进行温度修正;Kde(T)、Kde(20)分别为T℃和20℃时的脱氮速率;
          T——设计温度(℃);
          Yt——污泥总产率系数(kgMLSS/kgBOD5),宜根据试验资料确定。无试验资料时,系统有初次沉淀池时取0.3,无初次沉淀池时取0.6~1.0;
          y——MLSS中MLVSS所占比例;
          So——生物反应池进水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Se——生物反应池出水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2)好氧区(池)容积,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Vo——好氧区(池)容积(m3);
          θco——好氧区(池)设计污泥泥龄(d);
          F——安全系数,为1.5~3.0;
          μ——硝化菌比生长速率(d-1);
          Na——生物反应池中氨氮浓度(mg/L);
          Kn——硝化作用中氮的半速率常数(mg/L);
          T——设计温度(℃);
          0.47——15℃时,硝化菌最大比生长速率(d-1)。
        3)混合液回流量,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QRi——混合液回流量(m3/d),混合液回流比不宜大于400%;
          QR——回流污泥量(m3/d);
          Nke——生物反应池出水总凯氏氮浓度(mg/L);
          Nte——生物反应池出水总氮浓度(mg/L)。
    3 缺氧/好氧法(ANO法)生物脱氮的主要设计参数,宜根据试验资料确定;无试验资料时,可采用经验数据或按表6.6.18的规定取值。

表6.6.18 缺氧/好氧法(ANO法)生物脱氮的主要设计参数
表6.6.18 缺氧/好氧法(ANO法)生物脱氮的主要设计参数

6.6.19 当仅需除磷时,宜采用厌氧/好氧法(APO法)。
    1 生物反应池的容积,按本规范第6.6.11条所列公式计算时,反应池中厌氧区(池)和好氧区(池)之比,宜为1:2~1:3。
    2 生物反应池中厌氧区(池)的容积,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VP——厌氧区(池)容积(m3);
          tP——厌氧区(池)水力停留时间(h),宜为1~2;
          Q——设计污水流量(m3/d)。
    3 厌氧/好氧法(APO法)生物除磷的主要设计参数,宜根据试验资料确定;无试验资料时,可采用经验数据或按表6.6.19的规定取值。

表6.6.19 厌氧/好氧法(APO法)生物除磷的主要设计参数
表6.6.19 厌氧/好氧法(APO法)生物除磷的主要设计参数

    4 采用生物除磷处理污水时,剩余污泥宜采用机械浓缩。
    5 生物除磷的剩余污泥,采用厌氧消化处理时,输送厌氧消化污泥或污泥脱水滤液的管道,应有除垢措施。对含磷高的液体,宜先除磷再返回污水处理系统。
6.6.20 当需要同时脱氮除磷时,宜采用厌氧/缺氧/好氧法(AAO法,又称A2O法)。
    1 生物反应池的容积,宜按本规范第6.6.11条、第6.6.18条和第6.6.19条的规定计算。
    2 厌氧/缺氧/好氧法(AAO法,又称A2O法)生物脱氮除磷的主要设计参数,宜根据试验资料确定;无试验资料时,可采用经验数据或按表6.6.20的规定取值。

表6.6.20 厌氧/缺氧/好氧法(AAO法,又称A2O法)生物脱氮除磷的主要设计参数
表6.6.20 厌氧/缺氧/好氧法(AAO法,又称A2O法)生物脱氮除磷的主要设计参数

   3 根据需要,厌氧/缺氧/好氧法(AAO法,又称A2O法)的工艺流程中,可改变进水和回流污泥的布置形式,调整为前置缺氧区(池)或串联增加缺氧区(池)和好氧区(池)等变形工艺。

Ⅳ 氧 化 沟

6.6.21 氧化沟前可不设初次沉淀池。
6.6.22 氧化沟前可设置厌氧池。
6.6.23 氧化沟可按两组或多组系列布置,并设置进水配水井。
6.6.24 氧化沟可与二次沉淀池分建或合建。
6.6.25 延时曝气氧化沟的主要设计参数,宜根据试验资料确定,无试验资料时,可按表6.6.25的规定取值。

表6.6.25 延时曝气氧化沟主要设计参数
表6.6.25 延时曝气氧化沟主要设计参数

6.6.26 当采用氧化沟进行脱氮除磷时,宜符合本规范第6.6.17条~第6.6.20条的有关规定。
6.6.27 进水和回流污泥点宜设在缺氧区首端,出水点宜设在充氧器后的好氧区。氧化沟的超高与选用的曝气设备类型有关,当采用转刷、转碟时,宜为0.5m;当采用竖轴表曝机时,宜为0.6m~0.8m,其设备平台宜高出设计水面0.8m~1.2m。
6.6.28 氧化沟的有效水深与曝气、混合和推流设备的性能有关,宜采用3.5m~4.5m。
6.6.29 根据氧化沟渠宽度,弯道处可设置一道或多道导流墙;氧化沟的隔流墙和导流墙宜高出设计水位0.2m~0.3m。
6.6.30 曝气转刷、转碟宜安装在沟渠直线段的适当位置,曝气转碟也可安装在沟渠的弯道上,竖轴表曝机应安装在沟渠的端部。
6.6.31 氧化沟的走道板和工作平台,应安全、防溅和便于设备维修。
6.6.32 氧化沟内的平均流速宜大于0.25m/s。
6.6.33 氧化沟系统宜采用自动控制。

Ⅴ 序批式活性污泥法(SBR)

6.6.34 SBR反应池宜按平均日污水量设计;SBR反应池前、后的水泵、管道等输水设施应按最高日最高时污水量设计。
6.6.35 SBR反应池的数量宜不少于2个。
6.6.36 SBR反应池容积,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Q——每个周期进水量(m3);
          tR——每个周期反应时间(h)。
6.6.37 污泥负荷的取值,以脱氮为主要目标时,宜按本规范表6.6.18的规定取值;以除磷为主要目标时,宜按本规范表6.6.19的规定取值;同时脱氮除磷时,宜按本规范表6.6.20的规定取值。
6.6.38 SBR工艺各工序的时间,宜按下列规定计算:
    1 进水时间,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tF——每池每周期所需要的进水时间(h);
          t——一个运行周期需要的时间(h);
          n——每个系列反应池个数。
    2 反应时间,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m——充水比,仅需除磷时宜为0.25~0.5,需脱氮时宜为0.15~0.3。
    3 沉淀时间ts宜为1h。
    4 排水时间tD宜为1.0h~1.5h。
    5 一个周期所需时间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tb——闲置时间(h)。
6.6.39 每天的周期数宜为正整数。
6.6.40 连续进水时,反应池的进水处应设置导流装置。
6.6.41 反应池宜采用矩形池,水深宜为4.0m~6.0m;反应池长度与宽度之比:间隙进水时宜为1:1~2:1,连续进水时宜为2.5:1~4:1。
6.6.42 反应池应设置固定式事故排水装置,可设在滗水结束时的水位处。
6.6.43 反应池应采用有防止浮渣流出设施的滗水器;同时,宜有清除浮渣的装置。

条文说明

Ⅰ 一般规定

6.6.1 关于活性污泥处理工艺选择的规定。
    外部环境条件,一般指操作管理要求,包括水量、水质、占地、供电、地质、水文、设备供应等。
6.6.2 关于运行方案的规定。
    运行条件一般指进水负荷和特性,以及污水温度、大气温度、湿度、沙尘暴、初期运行条件等。
6.6.3 规定生物反应池的超高。
6.6.4 关于除泡沫的规定。
    目前常用的消除泡沫措施有水喷淋和投加消泡剂等方法。
6.6.5 关于设置放水管的规定。
    生物反应池投产初期采用间歇曝气培养活性污泥时,静沉后用作排除上清液。
6.6.6 规定廊道式生物反应池的宽深比和有效水深。
    本条适用于推流式运行的廊道式生物反应池。生物反应池的池宽与水深之比为1~2,曝气装置沿一侧布置时,生物反应池混合液的旋流前进的水力状态较好。有效水深4.0m~6.0m是根据国内鼓风机的风压能力,并考虑尽量降低生物反应池占地面积而确定的。当条件许可时也可采用较大水深,目前国内一些大型污水厂采用的水深为6.0m,也有一些污水厂采用的水深超过6.0m。
6.6.7 关于生物反应池中好氧区(池)、缺氧区(池)、厌氧区(池)混合全池污水最小曝气量及最小搅拌功率的规定。
    缺氧区(池)、厌氧区(池)的搅拌功率:在《污水处理新工艺与设计计算实例》一书中推荐取3W/m3,美国污水厂手册推荐取5W/m3~8W/m3,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曾采用过2W/m3。本规范建议为2W/m3~8W/m3。所需功率均以曝气器配置功率表示。
    其他设计参数沿用原规范有关条文的数据。
6.6.8 关于低温条件的规定。
    我国的寒冷地区,冬季水温一般在6℃~10℃,短时间可能为4℃~6℃;应核算污水处理过程中,低气温对污水温度的影响。
    当污水温度低于10℃时,应按《寒冷地区污水活性污泥法处理设计规程》CECS 111的有关规定修正设计计算数据。
6.6.9 关于入流方式的规定。
    规定污水进入厌氧区(池)、缺氧区(池)时,采用淹没式入流方式的目的是避免引起复氧。

Ⅱ 传统活性污泥法

6.6.10 规定生物反应池的主要设计数据。
    有关设计数据是根据我国污水厂回流污泥浓度一般为4g/L~8g/L的情况确定的。如回流污泥浓度不在上述范围时,可适当修正。当处理效率可以降低时、负荷可适当增大。当进水五日生化需氧量低于一般城镇污水时,负荷尚应适当减小。
    生物反应池主要设计数据中,容积负荷Lv与污泥负荷Ls和污泥浓度X相关;同时又必须按生物反应池实际运行规律来确定数据,即不可无依据地将本规范规定的Ls和X取端值相乘以确定最大的容积负荷Lv
    Q为反应池设计流量,不包括污泥回流量。
    X为反应池内混合液悬浮固体MLSS的平均浓度,它适用于推流式、完全混合式生物反应池。吸附再生反应池的X,是根据吸附区的混合液悬浮固体和再生区的混合液悬浮固体,按这两个区的容积进行加权平均得出的理论数据。
6.6.11 规定生物反应池容积的计算公式。
    污泥负荷计算公式中,原来是按进水五日生化需氧量计算,现在修改为按去除的五日生化需氧量计算。
    由于目前很少采用按容积负荷计算生物反应池的容积,因此将原规范中按容积负荷计算的公式列入条文说明中以备方案校核、比较时参考使用,以及采用容积负荷指标时计算容积之用。按容积负荷计算生物反应池的容积时,可采用下式:

式中:Lv——生物反应池的五日生化需氧量容积负荷,kgBOD5/(m3·d)。
6.6.12 关于衰减系数的规定。
    衰减系数Kd值与温度有关,列出了温度修正公式。
6.6.13 关于生物反应池始端设置缺氧选择区(池)或厌氧选择区(池)的规定。
    其作用是改善污泥性质,防止污泥膨胀。
6.6.14 关于阶段曝气生物反应池的规定。
    本条是根据国内外有关阶段曝气法的资料而制定。阶段曝气的特点是污水沿池的始端1/2~3/4长度内分数点进入(即进水口分布在两廊道生物反应池的第一条廊道内,三廊道生物反应池的前两条廊道内,四廊道生物反应池的前三条廊道内),尽量使反应池混合液的氧利用率接近均匀,所以容积负荷比普通生物反应池大。
6.6.15 关于吸附再生生物反应池的规定。
    根据国内污水厂的运行经验,参照国外有关资料,规定吸附再生生物反应池吸附区和再生区的容积和停留时间。它的特点是回流污泥先在再生区作较长时间的曝气,然后与污水在吸附区充分混合,作较短时间接触,但一般不小于0.5h。
6.6.16 关于合建式完全混合生物反应池的规定。
    1 据资料介绍,一般生物反应池的平均耗氧速率为30mg/(L·h)~40mg/(L·h)。根据对上海某污水厂和湖北某印染厂污水站的生物反应池回流缝处测定实际的溶解氧,表明污泥室的溶解氧浓度不一定能满足生物反应池所需的耗氧速率,为安全计,合建式完全混合反应池曝气部分的容积包括导流区,但不包括污泥室容积。
    2 根据国内运行经验,沉淀区的沉淀效果易受曝气区的影响。为了保证出水水质,沉淀区表面水力负荷宜为0.5m3/(m2·h)~1.0m3/(m2·h)。

Ⅲ 生物脱氮、除磷

6.6.17 关于生物脱氮、除磷系统污水的水质规定。
    1 污水的五日生化需氧量与总凯氏氮之比是影响脱氮效果的重要因素之一。异养性反硝化菌在呼吸时,以有机基质作为电子供体,硝态氮作为电子受体,即反硝化时需消耗有机物。青岛等地污水厂运行实践表明,当污水中五日生化需氧量与总凯氏氮之比大于4时,可达理想脱氮效果;五日生化需氧量与总凯氏氮之比小于4时,脱氮效果不好。五日生化需氧量与总凯氏氮之比过小时,需外加碳源才能达到理想的脱氮效果。外加碳源可采用甲醇,它被分解后产生二氧化碳和水,不会留下任何难以分解的中间产物。由于城镇污水水量大,外加甲醇的费用较大,有些污水厂将淀粉厂、制糖厂、酿造厂等排出的高浓度有机废水作为外加碳源,取得了良好效果。当五日生化需氧量与总凯氏氮之比为4或略小于4时,可不设初次沉淀池或缩短污水在初次沉淀池中的停留时间,以增大进生物反应池污水中五日生化需氧量与氮的比值。
    2 生物除磷由吸磷和放磷两个过程组成,积磷菌在厌氧放磷时,伴随着溶解性可快速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在菌体内储存。若放磷时无溶解性可快速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在菌体内储存,则积磷菌在进入好氧环境中并不吸磷,此类放磷为无效放磷。生物脱氮和除磷都需有机碳,在有机碳不足,尤其是溶解性可快速生物降解的有机碳不足时,反硝化菌与积磷菌争夺碳源,会竞争性地抑制放磷。
    污水的五日生化需氧量与总磷之比是影响除磷效果的重要因素之一。若比值过低,积磷菌在厌氧池放磷时释放的能量不能很好地被用来吸收和贮藏溶解性有机物,影响该类细菌在好氧池的吸磷,从而使出水磷浓度升高。广州地区的一些污水厂,在五日生化需氧量与总磷之比为17及以上时,取得了良好的除磷效果。
    3 若五日生化需氧量与总凯氏氮之比小于4,则难以完全脱氮而导致系统中存在一定的硝态氮的残余量,这样即使污水中五日生化需氧量与总磷之比大于17,其生物除磷的效果也将受到影响。
    4 一般地说,积磷菌、反硝化菌和硝化细菌生长的最佳pH值在中性或弱碱性范围,当pH值偏离最佳值时,反应速度逐渐下降,碱度起着缓冲作用。污水厂生产实践表明,为使好氧池的pH值维持在中性附近,池中剩余总碱度宜大于70mg/L。每克氨氮氧化成硝态氮需消耗7.14g碱度,大大消耗了混合液的碱度。反硝化时,还原1g硝态氮成氮气,理论上可回收3.57g碱度,此外,去除1g五日生化需氧量可以产生0.3g碱度。出水剩余总碱度可按下式计算,剩余总碱度=进水总碱度+0.3×五日生化需氧量去除量+0.3×反硝化脱氮量—7.14×硝化氮量,式中3为美国EPA(美国环境保护署)推荐的还原1g硝态氮可回收3g碱度。当进水碱度较小,硝化消耗碱度后,好氧池剩余碱度小于70mg/L,可增加缺氧池容积,以增加回收碱度量。在要求硝化的氨氮量较多时,可布置成多段缺氧/好氧形式。在该形式下,第一个好氧池仅氧化部分氨氮,消耗部分碱度,经第二个缺氧池回收碱度后再进入第二个好氧池消耗部分碱度,这样可减少对进水碱度的需要量。
6.6.18 关于生物脱氮的规定。
    生物脱氮由硝化和反硝化两个生物化学过程组成。氨氮在好氧池中通过硝化细菌作用被氧化成硝态氮,硝态氮在缺氧池中通过反硝化菌作用被还原成氮气逸出。硝化菌是化能自养菌,需在好氧环境中氧化氨氮获得生长所需能量;反硝化菌是兼性异养菌,它们利用有机物作为电子供体,硝态氮作为电子最终受体,将硝态氮还原成气态氮。由此可见,为了发生反硝化作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①有硝态氮;②有有机碳;③基本无溶解氧(溶解氧会消耗有机物)。为了有硝态氮,处理系统应采用较长泥龄和较低负荷。缺氧/好氧法可满足上述要求,适于脱氮。
    1 缺氧/好氧生物反应池的容积计算,可采用本规范第6.6.11条生物去除碳源污染物的计算方法。根据经验,缺氧区(池)的水力停留时间宜为0.5h~3h。
    2 式(6.6.18-1)介绍了缺氧池容积的计算方法,式中0.12为微生物中氮的分数。反硝化速率Kde与混合液回流比、进水水质、温度和污泥中反硝化菌的比例等因素有关。混合液回流量大,带入缺氧池的溶解氧多,Kde取低值;进水有机物浓度高且较易生物降解时,Kde取高值。
    温度变化可用式(6.6.18-2)修正,式中1.08为温度修正系数。
    由于原污水总悬浮固体中的一部分沉积到污泥中,结果产生的污泥将大于由有机物降解产生的污泥,在许多不设初次沉淀池的处理工艺中更甚。因此,在确定污泥总产率系数时,必须考虑原污水中总悬浮固体的含量,否则,计算所得的剩余污泥量往往偏小。污泥总产率系数随温度、泥龄和内源衰减系数变化而变化,不是一个常数。对于某种生活污水,有初次沉淀池和无初次沉淀池时,泥龄-污泥总产率曲线分别示于图2和图3。

图2 有初次沉淀池时泥龄-污泥总产率系数曲线
图2 有初次沉淀池时泥龄-污泥总产率系数曲线

注:有初次沉淀池,TSS去除60%,初次沉淀池出流中有30%的惰性物质,原污水的COD/BOD5为1.5~2.0,TSS/BOD5为0.8~1.2。

图3 无初次沉淀池时泥龄-污泥总产率系数曲线
图3 无初次沉淀池时泥龄-污泥总产率系数曲线

注:无初次沉淀池,TSS/BOD5=1.0,TSS中惰性固体占50%。

    TSS/BOD5反映了原污水中总悬浮固体与五日生化需氧量之比,比值大,剩余污泥量大,即Yt值大。泥龄θc影响污泥的衰减,泥龄长,污泥衰减多,即Yt值小。温度影响污泥总产率系数,温度高,Yt值小。

    式(6.6.18-4)介绍了好氧区(池)容积的计算公式。式(6.6.18-6)为计算硝化细菌比生长速率的公式,0.47为15℃时硝化细菌最大比生长速率;硝化作用中氮的半速率常数Kn是硝化细菌比生长速率等于硝化细菌最大比生长速率一半时氮的浓度,Kn的典型值为1.0mg/L;e0.098(T—15)是温度校正项。假定好氧区(池)混合液进入二次沉淀池后不发生硝化反应,则好氧区(池)氨氮浓度与二次沉淀池出水氨氮浓度相等,式(6.6.18-6)中好氧区(池)氨氮浓度Na可根据排放要求确定。自养硝化细菌比异养菌的比生长速率小得多,如果没有足够长的泥龄,硝化细菌就会从系统中流失。为了保证硝化发生,泥龄须大于1/μ。在需要硝化的场合,以泥龄作为基本设计参数是十分有利的。式(6.6.18-6)是从纯种培养试验中得出的硝化细菌比生长速率。为了在环境条件变得不利于硝化细菌生长时,系统中仍有硝化细菌,在式(6.6.18-5)中引入安全系数F,城镇污水可生化性好,F可取1.5~3.0。
    式(6.6.18-7)介绍了混合液回流量的计算公式。如果好氧区(池)硝化作用完全,回流污泥中硝态氮浓度和好氧区(池)相同,回流污泥中硝态氮进厌氧区(池)后全部被反硝化,缺氧区(池)有足够碳源,则系统最大脱氮率是总回流比(混合液回流量加上回流污泥量与进水流量之比)r的函数,r=(QRi+QR)/Q,最大脱氮率=r/(1+r)。由公式可知,增大总回流比可提高脱氮效果,但是,总回流比为4时,再增加回流比,对脱氮效果的提高不大。总回流比过大,会使系统由推流式趋于完全混合式,导致污泥性状变差;在进水浓度较低时,会使缺氧区(池)氧化还原电位(ORP)升高,导致反硝化速率降低。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观察到总回流比从1.5上升到2.5,ORP从-218mV上升到-192mV,反硝化速率从0.08kgN03/(kgVSS·d)下降到0.038kgN03/(kgVSS·d)。回流污泥量的确定,除计算外,还应综合考虑提供硝酸盐和反硝化速率等方面的因素。
    3 在设计中虽然可以从参考文献中获得一些动力学数据,但由于污水的情况千差万别,因此只有试验数据才最符合实际情况,有条件时应通过试验获取数据。若无试验条件时,可通过相似水质、相似工艺的污水厂,获取数据。生物脱氮时,由于硝化细菌世代时间较长,要取得较好脱氮效果,需较长泥龄。以脱氮为主要目标时,泥龄可取11d~23d。相应的五日生化需氧量污泥负荷较低、污泥产率较低、需氧量较大,水力停留时间也较长。表6.6.18所列设计参数为经验数据。
6.6.19 关于生物除磷的规定。
    生物除磷必须具备下列条件:①厌氧(无硝态氮);②有机碳。厌氧/好氧法可满足上述要求,适于除磷。
    1 厌氧/好氧生物反应池的容积计算,根据经验可采用本规范第6.6.11条生物去除碳源污染物的计算方法,并根据经验确定厌氧和好氧各段的容积比。
    2 在厌氧区(池)中先发生脱氮反应消耗硝态氮,然后积磷菌释放磷,释磷过程中释放的能量可用于其吸收和贮藏溶解性有机物。若厌氧区(池)停留时间小于1h,磷释放不完全,会影响磷的去除率,综合考虑除磷效率和经济性,规定厌氧区(池)停留时间为1h~2h。在只除磷的厌氧/好氧系统中,由于无硝态氮和积磷菌争夺有机物,厌氧池停留时间可取下限。
    3 活性污泥中积磷菌在厌氧环境中会释放出磷,在好氧环境中会吸收超过其正常生长所需的磷。通过排放富磷剩余污泥,可比普通活性污泥法从污水中去除更多的磷。由此可见,缩短泥龄,即增加排泥量可提高磷的去除率。以除磷为主要目的时,泥龄可取3.5d~7.0d。表6.6.19所列设计参数为经验数据。
    4 除磷工艺的剩余污泥在污泥浓缩池中浓缩时会因厌氧放出大量磷酸盐,用机械法浓缩污泥可缩短浓缩时间,减少磷酸盐析出量。
    5 生物除磷工艺的剩余活性污泥厌氧消化时会产生大量灰白色的磷酸盐沉积物,这种沉积物极易堵塞管道。青岛某污水厂采用AAO(又称A2O)工艺处理污水,该厂在消化池出泥管、后浓缩池进泥管、后浓缩池上清液管道和污泥脱水后滤液管道中均发现灰白色沉积物,弯管处尤甚,严重影响了正常运行。这种灰白色沉积物质地坚硬,不溶于水;经盐酸浸泡,无法去除。该厂在这些管道的转弯处增加了法兰,还拟对消化池出泥管进行改造,将原有的内置式管道改为外部管道,便于经常冲洗保养。污泥脱水滤液和第二级消化池上清液,磷浓度十分高,如不除磷,直接回到集水池,则磷从水中转移到泥中,再从泥中转移到水中,只是在处理系统中循环,严重影响了磷的去除效率。这类磷酸盐宜采用化学法去除。
6.6.20 关于生物同时脱氮除磷的规定。
    生物同时脱氮除磷,要求系统具有厌氧、缺氧和好氧环境。厌氧/缺氧/好氧法可满足这一条件。
    脱氮和除磷是相互影响的。脱氮要求较低负荷和较长泥龄,除磷却要求较高负荷和较短泥龄。脱氮要求有较多硝酸盐供反硝化,而硝酸盐不利于除磷。设计生物反应池各区(池)容积时,应根据氮、磷的排放标准等要求,寻找合适的平衡点。
    脱氮和除磷对泥龄、污泥负荷和好氧停留时间的要求是相反的。在需同时脱氮除磷时,综合考虑泥龄的影响后,可取10d~20d。本规范表6.6.20所列设计参数为经验数据。
    AAO(又称A2O)工艺中,当脱氮效果好时,除磷效果较差。反之亦然,不能同时取得较好的效果。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可对工艺流程进行变形改进,调整泥龄、水力停留时间等设计参数,改变进水和回流污泥等布置形式,从而进一步提高脱氮除磷效果。图4为一些变形的工艺流程。

图4 一些变形的工艺流程
图4 一些变形的工艺流程

Ⅳ 氧 化 沟

6.6.21 关于可不设初次沉淀池的规定。
    由于氧化沟多用于长泥龄的工艺,悬浮状有机物可在氧化沟内得到部分稳定,故可不设初次沉淀池。
6.6.22 关于氧化沟前设厌氧池的规定。
    氧化沟前设置厌氧池可提高系统的除磷功能。
6.6.23 关于设置配水井的规定。
    在交替式运行的氧化沟中,需设置进水配水井,井内设闸或溢流堰,按设计程序变换进出水水流方向;当有两组及其以上平行运行的系列时,也需设置进水配水井,以保证均匀配水。
6.6.24 关于与二次沉淀池分建或合建的规定。
    按构造特征和运行方式的不同,氧化沟可分为多种类型,其中有连续运行、与二次沉淀池分建的氧化沟,如Carrousel型多沟串联系统氧化沟、Orbal同心圆或椭圆形氧化沟、DE型交替式氧化沟等;也有集曝气、沉淀于一体的氧化沟,又称合建式氧化沟,如船式一体化氧化沟、T型交替式氧化沟等。
6.6.25 关于延时曝气氧化沟的主要设计参数的规定。
6.6.26 关于氧化沟进行脱氮除磷的规定。
6.6.27 关于氧化沟进出水布置和超高的规定。
    进水和回流污泥从缺氧区首端进入,有利于反硝化脱氮。出水宜在充氧器后的好氧区,是为了防止二次沉淀池中出现厌氧状态。
6.6.28 关于有效水深的规定。
    随着曝气设备不断改进,氧化沟的有效水深也在变化。过去,一般为0.9m~1.5m;现在,当采用转刷时,不宜大于3.5m;当采用转碟、竖轴表曝机时,不宜大于4.5m。
6.6.29 关于导流墙、隔流墙的规定。
6.6.30 关于曝气设备安装部位的规定。
6.6.31 关于走道板和工作平台的规定。
6.6.32 关于平均流速的规定。
    为了保证活性污泥处于悬浮状态,国内外普遍采用沟内平均流速0.25m/s~0.35m/s。日本指南规定,沟内平均流速为0.25m/s,本规范规定宜大于0.25m/s。为改善沟内流速分布,可在曝气设备上、下游设置导流墙。
6.6.33 关于自动控制的规定。
    氧化沟自动控制系统可采用时间程序控制,也可采用溶解氧或氧化还原电位(ORP)控制。在特定位置设置溶解氧探头,可根据池中溶解氧浓度控制曝气设备的开关,有利于满足运行要求,且可最大限度地节约动力。
    对于交替运行的氧化沟,宜设置溶解氧控制系统,控制曝气转刷的连续、间歇或变速转动,以满足不同阶段的溶解氧浓度要求或根据设定的模式进行运行。

Ⅴ 序批式活性污泥法(SBR)

6.6.34 关于设计污水量的规定。
    由于进水时可均衡水量变化,且反应池对水质变化有较大的缓冲能力,故规定反应池的设计污水量为平均日污水量。为顺利输送污水并保证处理效果,对反应池前后的水泵、管道等输水设施做出按最高日最高时污水量设计的规定。
6.6.35 关于反应池数量的规定。
    考虑到清洗和检修等情况,SBR反应池的数量不宜少于2个。但水量较小(小于500m3/d)时,设2个反应池不经济,或当投产初期污水量较小、采用低负荷连续进水方式时,可建1个反应池。
6.6.36 规定反应池容积的计算公式。
6.6.37 规定污泥负荷的选用范围。
    除负荷外,充水比和周期数等参数均对脱氮除磷有影响,设计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6.6.38 关于SBR工艺各工序时间的规定。
    SBR工艺是按周期运行的,每个周期包括进水、反应(厌氧、缺氧、好氧)、沉淀、排水和闲置五个工序,前四个工序是必需工序。
    进水时间指开始向反应池进水至进水完成的一段时间。在此期间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曝气(好氧反应)、搅拌(厌氧、缺氧反应)、沉淀、排水或闲置。若一个处理系统有n个反应池,连续地将污水流入各个池内,依次对各池污水进行处理,假设在进水工序不进行沉淀和排水,一个周期的时间为主,则进水时间应为r/n。
    非好氧反应时间内,发生反硝化反应及放磷反应。运行时可增减闲置时间调整非好氧反应时间。
    式(6.6.38-2)中充水比的含义是每个周期进水体积与反应池容积之比。充水比的倒数减1,可理解为回流比;充水比小,相当于回流比大。要取得较好的脱氮效果,充水比要小;但充水比过小,反而不利,可参见本规范条文说明6.6.18。
    排水目的是排除沉淀后的上清液,直至达到开始向反应池进水时的最低水位。排水可采用滗水器,所用时间由滗水器的能力决定。排水时间可通过增加滗水器台数或加大溢流负荷来缩短。但是,缩短了排水时间将增加后续处理构筑物(如消毒池等)的容积和增大排水管管径。综合两者关系,排水时间宜为1.0h~1.5h。
    闲置不是一个必需的工序,可以省略。在闲置期间,根据处理要求,可以进水、好氧反应、非好氧反应以及排除剩余污泥等。闲置时间的长短由进水流量和各工序的时间安排等因素决定。
6.6.39 规定每天的运行周期数。
    为了便于运行管理,做此规定。
6.6.40 关于导流装置的规定。
    由于污水的进入会搅动活性污泥,此外,若进水发生短流会造成出水水质恶化,因此应设置导流装置。
6.6.41 关于反应池池形的规定。
    矩形反应池可布置紧凑,占地少。水深应根据鼓风机出风压力确定。如果反应池水深过大,排出水的深度相应增大,则固液分离所需时间就长。同时,受滗水器结构限制,滗水不能过多;如果反应池水深过小,由于受活性污泥界面以上最小水深(保护高度)限制,排出比小,不经济。综合以上考虑,规定完全混合型反应池水深宜为4.0m~6.0m。连续进水时,如反应池长宽比过大,流速大,会带出污泥;长宽比过小,会因短流而造成出水水质下降,故长宽比宜为2.5:1~4:1。
6.6.42 关于事故排水装置的规定。
    滗水器故障时,可用事故排水装置应急。固定式排水装置结构简单,十分适合作事故排水装置。
6.6.43 关于浮渣的规定。
    由于SBR工艺一般不设初次沉淀池,浮渣和污染物会流入反应池。为了不使反应池水面上的浮渣随处理水一起流出,首先应设沉砂池、除渣池(或极细格栅)等预处理设施,其次应采用有挡板的滗水器。反应池应有撇渣机等浮渣清除装置,否则反应池表面会积累浮渣,影响环境和处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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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废止】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4-2006(201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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