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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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其他


6.4.1 配有移动式消防泵及专用消防器材的车站,宜设置面积不小于5.0m²消防器材存放间。
6.4.2 建筑物内防火分隔构件上的贯穿孔口、电缆沟槽缝隙等处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防火封堵运用技术规程》(CECS154)的有关规定采取防火封堵措施。
6.4.3 公路、道路上跨铁路的立交桥或人行天桥,应在桥梁外侧防撞墙或栏杆上设置防护网,并延至距最外铁路线路6.0m以外。
         与铁路贴邻的立交桥或人行天桥,应在桥梁的铁路侧设置防护网。 铁路站场范围内的天桥,防护网应延引至桥下。
         防护网高度不应小于2.2m,网眼不应大于0.25cm²。
6.4.4 洗罐线作业栈桥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建造。
条文说明
6.4.2 封堵建筑物上的贯穿孔口对抑制火灾、防止火灾蔓延有重要作用。每一贯穿防火分隔构件的贯穿口都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封堵,这样可以有效的防止火灾通过孔口蔓延。
6.4.3 1994年4月16日DF4型0635号内燃机车牵引货车,运行在沈丹线金坑—南芬站区间,由于沈阳—丹东高速公路上跨铁路的公路桥正在施工,桥上落下的电焊熔渣,被吸入机车的滤清器内,熔断网罩,引燃了滤清器与增压器间的软连接,紧接着引燃了主发电机的18根主电缆,造成内燃机车火灾。
       为防止公路、道路上跨铁路的立交桥或人行天桥上过往人员、车辆随手丢弃烟头或其他火种引燃桥下列车、货场内的易燃物品,作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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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作废】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TB10063-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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