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9.3 防雷、防爆


9.3.1 机务段、车辆段、动车段、大型养路机械段的装卸油品设施(钢轨、输油管道、油罐、油泵房、鹤管、钢栈桥等)和洗罐所的洗罐棚(库)、油泵间、输油管道、贮油设施等应设防雷和防静电装置。机电设备和电器应选用防爆产品。
条文说明
9.3.1 机务段、车辆段、动车段、大型养路机械段装卸油品设施和洗罐所的洗罐棚(库)、油泵间、输油管道和贮油设施都有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遇火有引起爆炸和火灾的危险。除防雷外,油管道及贮油、输油设备由于油液流动还会产生静电,所以应在管道、设备上安装防雷和防静电装置,其机电设备和电器也应选用防爆产品。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已作废】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TB10063-2007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