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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试样提取


5.2.1 部位 
    做为检测用的试样,应取自现场中经确认无误的起火点或起火部位导线的周围。试样与导线的距离以不超过20mm为宜,但对有雷电可能的现场,可以据情提取,不受部位限制。
5.2.2 拍照 
    在提取样品之前应进行现场拍照,拍照分为试样方位和试样近拍两项。
5.2.3 提取 
——对固定在墙壁或其他物体上的试样,提取时不应弯折、敲打、摔落;
——宜提取受火烧温度较低的试样;
——对位于磁性材料附近的试样不应提取;
——经证实该线路过去曾发生短路时,不应提取;
——如因不便提取时可以在试样的原位置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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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作废】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方法 第2部分:剩磁法 GB16840.2-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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