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9 振动试验方法


19.1 目的
提供一种能在试验室内再现样品可能经受到的实际环境影响的标准试验程序,用于评价固定灭火系统及部件在运输、安装过程中耐振动的能力。
19.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满足表9规定的频率和振幅。
试验设备的工作面上应有监视振幅及频率的传感器。
工作面上应有固定被测试样的夹具,能够牢固的固定被测试样。
19.3 试验条件参数
振动波形:正弦波。
表9给出的振动试验参数分别包括了定频振动和扫频振动的试验范围,可根据试样的类型从表9中选取适宜的振动方式、频率、振幅、持续时间和危险频率下的持续时间等参数。
表9 振动试验类型与参数
表9 振动试验类型与参数
19. 4 初始检测
在条件试验前按产品标准规定对试样进行外观检查以及相关性能和功能检验。
19.5 条件试验
19.5. 1 试样在运输过程和安装时有防护装置的,应安装防护装置,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说明书或其他相关文件中的说明进行处理。试样按正常工作状态或运输状态固定在试验台的工作面上,固定试样的夹具不应损坏或影响试样的正常性能。监测振幅或频率的传感器应尽可能靠近试样,以保证测量的准确性。
19.5.2 在试验设备上设定所选定的试验条件参数,然后启动试验装置进行试验。
19.5.3 扫频试验过程中应监测和记录频率和振幅的变化,以确定危险频率。在确定的危险频率下按选定的持续时间进行试验。对于未找到危险频率的试验,可按选定的扫频频率和循环次数进行试验。
19.6 试验结果的评定
试验结果的评定由被测试样的产品标准提出,应包括以下内容,
a) 试样中的零部件是否出现松动、变形和损坏;
b) 按产品标准要求対试样的性能及功能进行测试得出的结果。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固定灭火系统产品环境试验方法 GB/T25208-2010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