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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试验前准备程序


7.2.1 试样架
将试样架(见4.3)及其支承件从炉内移开。
7.2.2 热电偶
炉内热电偶应按4.4.3的规定进行布置,若要求使用附加热电偶,则按4.4.4及附录C的规定进行布置,所有热电偶均应通过补偿导线连接到温度记录仪(见4.12)上。
7.2.3 电源
将加热炉管的电热线圈连接到稳压器(见4.8)、调压变压器(见4.9)、电气仪表(见4.10)或功率控制器(见4.11),见图4。试验期间,加热炉不应采用自动恒温控制。
在稳态条件下,电压约100V时,加热线圈通过约(9〜10)A的电流。为避免加热线圈过载,建议最大电流不超过11A。
对新的加热炉管,开始时宜慢慢加热,加热炉升温的合理程序是以约200°C分段,每个温度段加热2h。
7.2.4 炉内温度的平衡
调节加热炉的输入功率,使炉内热电偶(见4. 4)测试的炉内温度平均值平衡在+(750±5)°C至少10min,其温度漂移(线性回归)在10min内不超过2°C,并要求相对平均温度的最大偏差(线性回归)在10min内不超过10°C (参见附录D),并对温度作连续记录。
图4 试验装置和附加设备的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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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 GB/T5464-2010/ISO1182: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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