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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汽车的可燃物


14.3.1 可燃气体
    汽车的可燃气体有:
    ——丙烷、压缩天然气、氢气等汽车燃气;
    ——铅酸蓄电池充电或受碰撞破裂时,会放出氢气和氧气。
14.3.2 可燃液体
    汽车的可燃液体有:
    ——汽油、乙醇汽油、柴油等汽车燃油;
    ——汽油机油、柴油机油、齿轮油、转向助力油、液压油、制动液等汽车润滑油;
    ——防冻液、玻璃洗涤液。
    可燃液体的状态,引火源的性质及其他变量都将决定可燃液体能否被点燃。
14.3.3 固体可燃物
    汽车的固体可燃物本身不具有火灾危险性,但是火灾发生后这些材料都参与燃烧,增大火灾荷载。固体可燃物开始燃烧,能够显著地加快火灾增长速率,造成大面积的烧损。火焰至汽车某一部位时,该部位的固体可燃物首先燃烧,促使火灾蔓延。固体可燃物火灾后形成的痕迹,是确定汽车火灾起火部位和起火点的重要痕迹物证。汽车的固体可燃物有:
    ——车用塑料,如内饰板、灯罩、绝缘外皮、叶片等;
    ——车用橡胶,如轮胎、密封制品、减震制品、胶管、胶带等;
    ——车用织物,如坐垫、毛毡垫、防水篷布等;
    ——涂料;
    ——低熔点金属,如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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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原因调查指南 XF/T812-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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