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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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现场通信组网要求


5.2.1 移动中心应能通过外接电话接口或卫星通信链路,开通市话等有线电话。
5.2.2 移动中心可通过车载电话交换机和有线电话通信线路,开通现场有线电话指挥通信网络。
5.2.3 移动中心应具有现场指挥广播扩音功能。
5.2.4 移动中心应能通过车载电台、手持电台等无线用户终端设备进行下列无线语音指挥通信:
a) 与消防通信指挥中心通信;
b) 现场内各级指挥员之间通信;
c) 与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协同通信;
d) 与灭火救援应急联动队伍协同通信。
5.2.5 移动中心应能在发生自然灾害或突发技术故障造成大范围通信中断时,通过卫星电话、短波电台、广播通信等无线用户终端设备,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5.2.6 移动中心应具有撤退、遇险等紧急呼叫信号的发送功能。
5.2.7 移动中心可通过移动通信基站,采用通信中继等方式,保证无线通信盲区的语音通信不间断。
5.2.8 移动中心可采用地下无线中继等方式,实现与地铁、隧道、地下室等地下空间内的语音通信。
5.2.9 移动中心可通过移动卫星站(车载或便携)双向传输语音、数据、图像信息。
5.2.10 移动中心应具有内部计算机网络,并可在现场范围内建立无线局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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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消防指挥中心通用技术要求 GB2511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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