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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热流计


应使用工作热流计来标定辐射锥(见10.2.5)。标定时热流计应放置在与试样表面中心相同的位置。
热流计应选用热电堆式,设计量程为(100±10)kW/m2。辐射接收靶应该是平整圆形的,直径约为12.5 mm,表面覆有发射系数ɛ=0.95±0.05的耐磨的无光泽黑色涂层。接收靶应为水冷式。冷却温度不应使热流计的接收靶表面产生水分冷凝。
辐射达到接收靶前不应穿过任何窗孔。热流计应耐用,便于安装和使用,且在标定中稳定。热流计的精度应为±3%,重复性为±0.5%以内。
用两支与工作热流计类型相同、量程相似的热流计专门作为参照热流计(参见附录E)。工作热流计应按10.3.1进行标定。参照热流计之一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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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热释放速率试验方法 GB/T16172-2007/ISO5660-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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