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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给水排水


7.1.1 宿舍给水系统供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规定。
7.1.2 宿舍给水系统应满足给水配件最低工作压力要求,且最低配水点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45MPa,超过时宜进行竖向分区。设有集中热水系统时,最大分区压力可为0.55MPa。水压大于0.35MPa的配水横管宜设置减压设施。
7.1.3 宿舍宜供应热水,宜采用全日集中热水供应系统或定时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当条件不允许时,宜设局部热水供应系统。
7.1.4 厕所、盥洗室等从地面排水的房间,应设置地漏。地漏应设置在易溅水的器具附近地面的最低处。洗衣机位置应设置洗衣机专用地漏或洗衣机排水存水弯。宿舍中的公共浴室宜采用排水沟排水。当公共浴室采用地漏排水时,宜采用带网框地漏。所选用的地漏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
7.1.5 居室内附设卫生间的给水,应单独计量。设有集中热水供应的3、4、5类宿舍居室宜设卡式水表计量。
7.1.6 宿舍建筑均应按当地规定配套建设中水、雨水利用等设施,且所采用的卫生器具和给水配件应采用节水型、低噪声的产品。
7.1.7 宿舍建筑的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相关规定设计。其中一类高层建筑的宿舍和二类高层建筑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条文说明
7.1.2 宿舍居住人员密集,用水量较大,最低配水点静水压力需要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规范》GB 50015的要求,以保证正常的用水。同时,为防止超压出流,节约用水,并减少用水噪声,还需要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所规定的相关要求。
7.1.3 宿舍内设洗浴设施时,要结合供水方式考虑设置集中的热水供应系统或者预留安装热水器的土建等相关条件。从节能、环保的角度出发,如设置集中热水系统,其热源宜首先利用工业余热、废热、地热作为热源,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地区,宜优先采用太阳能作为热源或采用热泵热水供应系统。其中1、2类宿舍档次高,可以全日制集中供应热水,3、4、5类宿舍设置为定时供应热水,有利于节约能源。
7.1.4 本条规定了需要排除地面水的房间名称以及排除方式,还对采用地漏排水的所选用的地漏性能要求加以明确,以防止污水管内的臭味外逸而影响室内环境。
7.1.5 单独计量对节水有利又便于管理。
7.1.7 本条明确规定一类高层建筑的宿舍建筑内部(包括居室)和二类高层建筑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都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当宿舍建筑内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时,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建议结合消火栓的位置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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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JGJ3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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