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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车辆轮廓的检查


8.1.1 新造或架修、大修期间车辆落车后应检查其在空车且无磨耗状态下的总体外廓尺寸。宜采用固定式轮廓检查架模板进行车辆轮廓检查。
8.1.2 检查架模板坐标系应采用基准坐标系。模板坐标值应以名义设计尺寸加制造公差值、测量误差值确定。
8.1.3 轮廓检查台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本检查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标准检测轨道有效长度不应小于车辆定距加转向架固定轴距之和的2倍;
    2)检查架应布置在有效长度中心断面处;
    3)检查时轮对应对中。
    2 车辆检查前应调整转向架、车体等的左右对称性及垂直度。
    3 被检查的车辆应以低于3km/h的速度通过检查架,也可在静止状态检查车辆断面外廓尺寸。
    4 检查测量精度应为2mm。
8.1.4 检查架设置模板宜设各被检控制断面轮廓的控制点。
8.1.5 轮廓检查应以各被检断面不超出检查坐标值为合格。
条文说明
8.1.1 车辆落车指新造或架修、大修期间的车体与转向架组装成为整车的过程。由于被检查的车辆有一定批量数,为提高效率,推荐采用模板检查。
8.1.2 本条规定检查测量的基准及模板坐标值的设定。制造公差取值要求与限界校核计算取值一致。如果限界校核局部结果与标准车辆限界间存在余量,模板坐标值中可含不大于校核的余量值,相当于将轮廓设计名义值略微扩大。
8.1.3 检查测量硬件条件最核心环节是轨道水平和车辆轮对对中,否则测量不准确,容易引起误判。标准检测轨道即为“零轨”,是一种轨距、高度、水平、方向以及两条钢轨的平行度等几何误差趋近于零的高精度轨道,为检测专门铺设的误差极小的专用轨道。
8.1.4 被检查的断面不限于最大投影断面,要求对限界起控制作用的所有断面或局部进行检查。如司机室加长部分的削形断面(含导流罩等)、接触轨受流车下部布置的设备断面等。
8.1.5 检查后局部存在超差,要分析产生的原因,是否为调整不到位或测量环节引起。排除异常因素,若存在超差需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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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限界标准 CJJ/T9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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