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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动力源


4.8.1 动力源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4.8.2 动力源应整体安装在基础上,并应牢固固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条文说明
4.8.2 本条规定了动力源应整体安装在基础上。 动力源的基础尺寸、位置、标高等均应符合设计规定,以保证合理安装及满足系统的工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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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 GB5049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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