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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行驶性能试验


7.5.1 将推车式灭火器按其正常使用位置放在平整的水泥地上,并将推车式灭火器从垂直的位置偏离10°,然后释放,观察是否复位。
7.5.2 将测力仪安置在手把上,按6.6.3.2要求,测出支撑力。
7.5.3 将推车式灭火器放置在平板上,用钢直尺测出最低位置(除轮子外)与地面间的间距。
7.5.4 将推车式灭火器按下面的步骤进行试验:
    a)以(8~13)km/h的速率,在粗糙的路面上推(或拉)行8km;
    b)将推车式灭火器从300mm高的平台上以轮子着地跌落于水泥地板上3次;
    c)以8km/h的速率推或拉行推车式灭火器,并以一只轮子去撞击一堵垂直的水泥(或钢质,或砖质)的墙上;
    d)推倒推车式灭火器,并以保险杆或推把着地;
    e)称出推车式灭火器的质量,将喷射软管展开成工作状态,喷射控制阀(或喷筒)保持水平,且离地面1m高。先将喷射控制阀打开,然后开启推车式灭火器的操作机构,待推车式灭火器完全喷射后,再称出质量,测出喷射剩余率。试验用称重仪器的误差不应大于被称推车式灭火器的额定充装量的千分之五。
    注:粗糙的路面指相当于3级公路的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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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车式灭火器 GB8109-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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