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5.2 组件制作与安装


5.2.1 管道的施工应按GB 50235和GB 50236的有关规定执行。
5.2.2 管道应固定牢靠,管道支、吊架的最大间距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支、吊架之间最大间距
支、吊架之间最大间距 
5.2.3 注氮管、排油管、连接法兰及相关配件,当采用钢材时应采用可靠的防锈处理措施,现场焊接处应做可靠的二次防锈处理。
5.2.4 注氮管、排油管的连接宜采用法兰连接,并应采用耐油密封件。
5.2.5 排油管和注氮管伸向消防柜的水平管道应有2‰〜3‰的上升坡度,排油管和注氮管的最高处均应设置排气阀。
5.2.6 注氮管离地间隙不得小于300mm。
5.2.7 管道施工时应保持内部清洁,不应有焊渣、焊瘤和尘土等杂物,当中断安装时,其敞口处应封闭。
5.2.8 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2.9 消防柜正面的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5m。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消防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DB43/T420-2008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