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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规》第5.2.2条问题的复函(公津建字〔2016〕19号)


原函:

复函:

    来函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本规范第5.2.2条规定了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问距要求。住宅建筑的防火设计以户和住宅单元为基础,以将火灾控制在住宅建筑的套内或一个单元内。当一座住宅建筑由多个住宅单元组成时,不同住宅单元相对外墙之间也要有一定的问距,一般不应小于6m,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2.5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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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规》第5.2.2条问题的复函(公津建字〔2016〕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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