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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空调通风


    29、幼儿园采用预留分体空调方式时,应明确新风量的设计参数,同时设置保证室内各场所最小新风量的装置。
    30、消控室为无窗房间时应设置新风措施。
    31、地下空间人员经常停留场所需设置机械排风以实现空气平衡,确保新风供给。
    32、吊装空调及通风设备设置重力大于 1.8KN,不应设于人员活动区和疏散通道上方。
    33、空调供回水总管间压差旁通管应合理计算确定口径。
    34、冷凝水管穿越变形缝应采取软接措施。
    35、消防泵房、生活水泵房、变配电房、弱电机房等设备用房应设置通风措施。
    36、地下室变配电房在说明中应明确通风设计指标,设有气体灭火系统时,应相应设计气体灭火后事故排风系统。变配电房事故通风控制装置应在房间内、外分别标出。
    37、公共卫生间内应设置排风措施。
    38、 接同一风井的各路排风管上应设止回阀。
    39、进、排风管井上的进、排风口应合理设置,避免相互间气流短路。
    40、厨房事故排风机应注明采用防爆型。
    41、公共厨房油烟净化处理应注明具体要求。
    42、消声器型式,有效消声长度应注明具体规格。
    43、非机动车库、垃圾房、各设备用房的平时通风系统上应有消声措施,平时使用风机风管接至进排风百叶的,要有消声措施以减少风机噪音对室外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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