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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保护大空间(大于10m3)的灭火装置灭火试验


7.12.1 试验基本要求
7.12.1.1 试验空间
    试验空间的净容积应不小于100m3,其长、宽、高度均不应小于4m,空间开口率应不大于0.1%,试验空间应设可自行启闭超压泄放口(装置)。
7.12.1.2 气溶胶发生剂的质量
    灭火试验使用的气溶胶发生剂的质量可根据生产单位提供的灭火装置的灭火密度确定,灭火装置 可多台组合。氧浓度测试仪的位置见图2。
7.12.1.3 测试仪器布置
    温度传感器采用K型热电偶,直径不大于1mm,位置见图2。用于监测灭火时间时,热电偶应放 在被测对象上方30mm处。
7.12.2 A类火灭火试验
7.12.2.1 试验模型
    A类火灭火试验模型由整齐堆放在金属支架上的木条构成,木材采用云杉、冷杉或密度相当的松木。木条应经干燥处理,使其含水率保持在9%~13%。木条由四层构成,每层六根方木,方木的横截面为40mm×40mm的正方形,长度为450mm±50mm,木垛层间呈直角交错放置,每层方木之间间隔均匀摆成正方形,将方木及层间钉起来形成木垛。
     引燃用燃料盘为钢质正方形,面积0.25m2±0.02m2,燃料盘高度为100mm,用壁厚为6mm的钢板制成。燃料为商业级正庚烷。
7.12.2.2 灭火试验
    将灭火装置布置在试验空间内,其喷口方向不应正对木垛,使灭火装置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将木垛放在钢质试验架上,木垛底部距地面600mm,引燃燃料盘置于木垛正下方,燃料盘上沿距木垛底部约300mm,试验架的结构应使木垛底部充分暴露在大气中。在试验空间外引燃木垛,但不应受阳光、雨雪等天气条件的影响,风速不大于3m/s,必要时可采取适当的防风措施。如在室内引燃木垛时,室内空间容积应大于五倍试验空间容积。
    将1.6L正庚烷注入燃料盘内,点燃正庚烷引燃木垛,自由燃烧3min,正庚烷耗尽后,使木垛继续燃烧3min,在试验空间外总预燃时间为s,预燃结束后将木垛移入试验空间,关闭试验空间所有开口,手动启动灭火装置。在灭火期间,由于燃烧引起试验空间内氧浓度的变化量不应超过1.5%。
    可通过温度传感器或红外摄像仪监测扑灭木垛明火的时间。灭火装置喷放结束后,试验空间维持密封10min浸渍期。
    记录灭火装置扑灭明火的时间,观察10min浸渍期内有无余火或复燃。
7.12.3 B类火灭火试验
7.12.3.1 试验模型
    B类火灭火模型为方形燃料盘,燃料盘面积为0.25m2,燃料盘高度为100mm,用壁厚为6mm的钢板制成。燃料为商业级正庚烷。
7.12.3.2 灭火试验
    将灭火装置布置在试验空间内,其喷口方向不应正对燃料盘,使灭火装置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燃料盘位于试验空间中央位置,燃料盘底部距地面600mm。向燃料盘内注入12.5L正庚烷,液面距燃料盘沿口距离不大于50mm,底部以清水作垫层。
    点燃盘内正庚烷,预燃30s,关闭试验空间所有开口,手动启动灭火装置。灭火装置启动时,由于正庚烷的燃烧引起的试验空间内氧浓度不应低于正常大气条件下氧浓度的0.5%,在灭火期间,由于正庚烷的燃烧引起试验空间内氧浓度的变化量不应超过1.5%。
    可通过温度传感器或红外摄像仪监测扑灭正庚烷火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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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溶胶灭火系统 第1部分 XF499.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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