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3部分:报警传输网络通信协议

Remote-monitoring system of urban fire protection-
Part 3:Communication protocol for alarm transmission network
GB/T 26875.3-2011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9日
 施行时间:2011年11月01日 

    GB 26875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分为六个部分:
    ——第1部分:用户信息传输装置;
    ——第2部分:通信服务器软件功能要求;
    ——第3部分:报警传输网络通信协议;
    ——第4部分:基本数据项;
    ——第5部分:受理软件功能要求;
    ——第6部分:信息管理软件功能要求。
    本部分为GB 26875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通信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14)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万盛(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海湾消防网络有限公司、沈阳美宝控制有限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百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易达通信公司、福建省盛安城市安全信息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利达科信电子有限公司、北京法安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赛科新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华夏消防有限公司、北京网迅青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马青波、王军、隋虎林、潘刚、张迪、姜学贇、胡锐、赵辉、贾新勇、高宏、于洋、徐文飞、陈兴煜、冯权辉、涂燕林、王京欣、袁大奎、钟尔俊、刘启明。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3部分:报警传输网络通信协议 GB/T26875.3-2011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