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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给水与排水


7.1.1 养老设施建筑宜供应热水,并宜采用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热水配水点出水温度宜为40℃~50℃。热水供应应有控温、稳压装置。有条件采用太阳能的地区,宜优先采用太阳能供应热水。
7.1.2 养老设施建筑应选用节水型低噪声的卫生洁具和给排水配件、管材。
7.1.3 养老设施建筑自用卫生间、公用卫生间、公用沐浴间、老年人专用浴室等应选用方便无障碍使用与通行的洁具。
7.1.4 养老设施建筑的公用卫生间宜采用光电感应式、触摸式等便于操作的水嘴和水冲式坐便器冲洗装置。室内排水系统应畅通便捷。

条文说明
7.1.1 在寒冷、严寒、夏热冬冷地区由于气候因素应供应热水,其余地区可酌情考虑是否设置热水供应。为方便老年人使用,一般情况下采用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并保证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出水温度适合、操作简单、安全。有条件的地方优先使用太阳能,既方便使用,也符合绿色、节能的理念。
7.1.2 世界卫生组织(WHO)研究了接触噪声的极限,比如心血管病的极限,是长期在夜晚接受50dB(A)的噪声;而睡眠障碍的极限较低,是42dB(A);更低的是一般性干扰,只有35dB(A)。老年人大多患有心脏病、高血压、抑郁症、神经衰弱等疾病,对噪声很敏感,尤其是65dB(A)以上的突发噪声,将严重影响患者的康复,甚至导致病情加重。因此,需选用流速小,流量控制方便的节水型、低噪声的卫生洁具和给排水配件、管材。
7.1.3 为符合无障碍要求,方便轮椅的进出,自用卫生间、公用卫生间、公用沐浴间、老年人专用浴室等可以选用悬挂式洁具且下水管尽可能地进墙或贴墙。
7.1.4 由于老年人行动不便及记忆力衰退,需要选用具有自控、便于操作的水嘴和卫生洁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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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作废】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 GB5086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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