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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4.1.1 城市供电电源应包括高压输电网中的220kV(或330kV)变电站和接入城市配电网中的各类电厂及分布式电源。
4.1.2 城市供电电源的选择应贯彻国家能源政策,坚持节能、环保、节约用地的原则,积极发展水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条文说明
4.1.1 城市配电网的供电电源有两类,一类是电网电源,由城市输电网220kV或330kV变电站提供;另一类是接入配电网的发电电源和位于负荷附近的分布式电源。正常情况下,电网变电站和正常运转的发电厂承担主要作用,分布式电源由于容量小、受环境影响大,在相当长时间内只能作为主力电源的补充。但从长远看,分布式电源利于环保、可综合利用、清洁、节能、可再生,是人类从大自然取得能源的良好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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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配电网规划设计规范 GB5061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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