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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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玻璃钢管安装

5.8.1 管节及管件的规格、性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进入施工现场时其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内、外径偏差、承口深度(安装标记环)、有效长度、管壁厚度、管端面垂直度等应符合产品标准规定;
    2 内、外表面应光滑平整、无划痕、分层、针孔、杂质、破碎等现象;
    3 管端面应平齐、无毛刺等缺陷;
    4 橡胶圈应符合本规范第5.6.5条的规定。
5.8.2 接口连接、管道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第5.7.2 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套筒式连接的,应清除套筒内侧和插口外侧的污渍和附着物;
    2 管道安装就位后,套筒式或承插式接口周围不应有明显变形和胀破;
    3 施工过程中应防止管节受损伤,避免内表层和外保护层剥落;
    4 检查井、透气井、阀门井等附属构筑物或水平折角处的管节,应采取避免不均匀沉降造成接口转角过大的措施;
    5 混凝土或砌筑结构等构筑物墙体内的管节,可采取设置橡胶圈或中介层法等措施,管外壁与构筑物墙体的交界面密实、不渗漏。
5.8.3 管道曲线铺设时,接口的允许转角不得大于表5.8.3的规定。
表5.8.3 沿曲线安装接口允许转角
管内径 D(mm) 允许转角(º)
承插式接口 套筒式接口
400~500 1.5 3.0
500<D≤1000 1.0 2.0
1000<Di≤1800 1.0 1.0
Di≥1800 0.5 0.5

条文说明
    玻璃钢管因其良好的抗腐蚀性能,轻质高强的物理力学性能,近些年来在给排水管道工程中得到了推广应用;其中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夹砂管(RPMP)较多,玻璃纤维增强树脂管(RTRP)要少一些。 玻璃钢管虽然同属于化学建材管类,但在工程施工方面与其它化学建材管区别较大,故单列一节。施工的要求和验收标准,来自北京、广州、江苏等地区的工程实践经验,并参考了有关规范、标准。
5.8.2 玻璃钢管接口连接有承插式和套筒式两种方式,承插式连接应符合本规范第5.7.2 条的规定,套筒式连接应符合本条第1款规定。通过混凝土或砌筑结构等构筑物墙体内的管道,可设置橡胶止水圈或采用中介层法等措施,以保证管外壁与构筑物墙体的交界面密实、不渗漏。中介层法参见《埋地硬聚氯乙烯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 122附录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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