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2001(200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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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一般规定

13.1.1 现场检验和监测应在工程施工期间进行。对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应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必要的项目,在使用期内继续进行。

13.1.2 现场检验和监测的记录、数据和图件,应保持完整,并应按工程要求整理分析。

13.1.3 现场检验和监测资料,应及时向有关方面报送。当监测数据接近危及工程的临界值时,必须加密监测,并及时报告。

13.1.4 现场检验和监测完成后,应提交成果报告。报告中应附有相关曲线和图纸,并进行分析评价,提出建议。

条文说明

13.1.1 所谓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是指有特殊意义的,一旦损坏将造成生命财产重大损失,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工程;对变形有严格限制的工程;采用新的设计施工方法,而又缺乏经验的工程。

13.1.3 监测工作对保证工程安全有重要作用。例如:建筑物变形监测,基坑工程的监测,边坡和洞室稳定的监测,滑坡监测,崩塌监测等。当监测数据接近安全临界值时,必须加密监测,并迅速向有关方面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工程和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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