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作废】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9-2006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10.3 主厂房的安全疏散

10.3.1 主厂房的疏散楼梯,不应少于2个,其中应有一个楼梯直接通向室外出入口,另一个可为室外楼梯。

条文说明
10.3.1 新增条文。
    燃机厂房高度一般不超过24m,也只有2~3层。在正常运行情况下人员很少,厂房内可燃的装修材料很少,厂房内除疏散楼梯外,还有很多工作梯,多年来都习惯作敞开式楼梯。在扩建端都布置有室外钢梯。为保证人员的安全疏散和消防人员扑救,要求至少应有一个楼梯间通至各层。
目录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消防问答

消防博客

注册消防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