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3.3 安全技术档案

3.3.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2 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
    3 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4 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5 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6 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7 定期检(复)查表;
    8 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3.3.2 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每周由项目经理审核认可,并应在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3.3.3 临时用电工程应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和绝缘电阻值。
3.3.4 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条文说明
3.3.1 本条规定的8项安全技术档案中,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应由设备生产者提供,或由专业维修者提供。
3.3.3、3.3.4 这2条是关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检查制度及其执行程序的规定。其执行周期最长可为:施工现场每月一次;基层公司每季一次。
目录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