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电站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GB/T5096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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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厂内优化运行

6.2.1 电站应根据出力、流量和水头平衡关系及机组动力特性等编制厂内优化运行总图或总表。
6.2.2 厂内优化运行机组间最优负荷分配,可结合机组特性,采用等微增率法或动态规划法。
6.2.3 厂内运行应实施机组有功、无功负荷的优化分配。
6.2.4 厂内优化运行宜采用计算机实时监控;负荷变化不大的电站亦可按厂内优化运行总图、总表操作实施。
条文说明
6.2.1 电站厂内优化运行总图或厂内优化运行总表的内容应包括在不同水头和不同总出力时,最优的运行机组台数和启动、停机顺序,投入运行的机组编号及其分担负荷。当总负荷给定时,以电站所消耗的总水量最小为准则;当发电总水量给定时,以电站总发电效益最大为准则。
6.2.3 厂内优化运行中无功负荷的分配,采用集中还是分散承担的方式及分散承担时各台机组承担的无功负荷大小,应根据电站的具体情况经分析比较确定。
6.2.4 利用计算机进行生产运行过程的实时监控,是实施厂内优化运行的重要手段。电站编制优化运行方案时,应根据具体情况,积极采用计算机实时控制方案。对暂时不具备计算机实时监控系统的电站及负荷变化不大的电站,也可由运行值班人员按厂内优化运行总图、总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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