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310-2013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9.4 等电位联结

9.4.1 教育建筑的每个电源进线处、防雷区界面处应设总等电位联结端子板,建筑物内总等电位联结端子板之间应互相连通。
9.4.2 总等电位联结端子板应与下列金属体连接:
    1 保护导体(PE)和保护接地中性导体(PEN)干线;
    2 接地装置中的接地干线;
    3 建筑物内的水管、燃气管、采暖和空调管道等金属管道;
    4 便于连接的建筑物金属构件等导电部分。
9.4.3 下列情况和场所应做局部等电位联结:
    1 电源网络阻抗过大,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自动切断电源,不能满足防电击要求时;
    2 浴室、游泳池等特殊场所;
    3 为满足防雷和信息系统抗干扰的要求;
    4 危险品库房等场所。
9.4.4 实验室和电话机房、消防控制室等智能化系统机房宜预留局部等电位联结装置。

目录 上节 下节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