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作废】建筑中水设计规范 GB50336-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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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监(检)测控制

8.2.1 中水处理站的处理系统和供水系统应采用自动控制装置,并应同时设置手动控制。

8.2.2 中水处理系统应对使用对象要求的主要水质指标定期检测,对常用控制指标(水量、主要水位、pH值、浊度、余氯等)实现现场监测,有条件的可实现在线监测。

8.2.3 中水系统的自来水补水宜在中水池或供水箱处,采取最低报警水位控制的自动补给。

8.2.4 中水处理站应根据处理工艺要求和管理要求设置水量计量、水位观察、水质观测、取样监(检)测、药品计量的仪器、仪表。

8.2.5 中水处理站应对耗用的水、电进行单独计量。

8.2.6 中水水质应按现行的国家有关水质检验法进行定期监测。

8.2.7 管理操作人员应经专门培训。

条文说明

8.2.1 中水处理系统自动运行,有利于运行和处理质量的稳定,可靠,同时也减少了夜间的管理工作量。

中水处理设备应由中水储存池和调节池的液位共同控制自动运行。当中水池的水位达到满水位,处理设备应自动停止;当中水池中的水位下降,水量减少了,到达设定水位,设备应自动启动。

调节池中的满水位也应自动启动处理设备,其最低水位也应自动停止处理设备。这样,处理设备自动停止的控制水位有两个:中水池的满水位和调节池的最低水位;自动启动的控制水位有两个:中水池中的启动水位和调节池的满水位。

中水池的自来水补水能力是按中水系统的最大时用水量设计的,比中水处理设备的产水率大得多。为了控制中水池的容积尽可能多地存放设备处理出水,而不被自来水补水占用,补水管的自动开启控制水位应设在处理设备启动水位之下,约为下方水量的1/3处;自动关闭的控制水位应在下方水量的1/2处。这样,可确保总有上方1/2以上的池容积用于存放设备处理出水。

8.2.2 中水处理系统对使用对象要求的常用指标包括:水量、主要水位、pH值、浊度、余氯等,常用控制指标的水量计量可用水表,水表装在处理设备出水进中水池的管上。

8.2.3 自来水补水的水位控制见8.2.1条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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