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201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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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 扁梁框架的梁柱节点

D.2.1 扁梁框架的梁宽大于柱宽时,梁柱节点应符合本段的规定。

D.2.2 扁梁框架的梁柱节点核芯区应根据梁纵筋在柱宽范围内、外的截面面积比例,对柱宽以内和柱宽以外的范围分别验算受剪承载力。

D.2.3 核芯区验算方法除应符合一般框架梁柱节点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按本规范式(D.1.3)验算核芯区剪力限值时,核芯区有效宽度可取梁宽与柱宽之和的平均值;
    2. 四边有梁的约束影响系数,验算柱宽范围内核芯区的受剪承载力时可取1.5;验算柱宽范围以外核芯区的受剪承载力时宜取1.0;
    3. 验算核芯区受剪承载力时,在柱宽范围内的核芯区,轴向力的取值可与一般梁柱节点相同;柱宽以外的核芯区,可不考虑轴力对受剪承载力的有利作用;
    4. 锚入柱内的梁上部钢筋宜大于其全部截面面积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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