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T50283-1999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3.2 极限状态方程

3.2.1 结构的极限状态采用下列极限状态方程来描述:

3.2.2 结构按极限状态设计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条文说明

3.2.1 公路工程结构的可靠度通常受各种作用效应、材料或岩土性能、结构几何参数、计算模式准确程度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进行结构可靠性分析时,针对所要求的结构各种功能,把这些有关因素均作为“基本变量”X1,X2……,Xn来考虑,建立极限状态方程:

在公路工程结构中,在建立各自的结构可靠度模型时,应依据不同结构的特点和所采用的设计标准,对其极限状态方程中的综合变量给予不同的含义。例如,当路面结构采用疲劳概率模型时,其极限状态方程中相当于作用效应的综合变量,以用设计基准期内预期的标准轴载累计作用次数表示;而相当于综合抗力的变量,以路面结构所能承受的标准轴载作用次数(路面疲劳寿命)表示。

其他各类结构,其极限状态方程中的综合变量,各有其一定的意义。

3.2.2 结构可靠性设计可能出现三种状态:可靠状态、极限状态和失效状态。这三种结果可用图1示意。

结构所处状态
图1  结构所处状态

目录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