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作废】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10.2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

10.2.1 本节适用于乳液型涂料、无机涂料、水溶性涂料等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10.2.2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所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10.2.3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颜色、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10.2.4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10.2.5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10.1.5条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10.2.6 薄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2.6的规定。




目录 上节 下节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